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088/2025-16549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上余镇 | 成文日期: | 2025-08-06 |
一、制定背景
因相关文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余镇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方案》(上政〔2023〕1号)等2个文件予以废止。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经研究决定,对《上余镇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方案》(上政〔2023〕1号)等2个文件予以废止。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8月6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70-4370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