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5088/2025-1654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上余镇 | 成文日期: | 2025-08-04 |
发文字号: | 上政〔2025〕33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HJSD99D-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行政村、各办公室:
因相关文件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余镇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方案》(上政〔2023〕1号)等2个文件予以废止。本通知自2025年8月6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文号) | 清理方式 |
1 | 《上余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政〔2022〕44号) | 废止 |
2 | 《上余镇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方案》(上政〔2023〕1号) | 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