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81E/2024-16030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08-23 |
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推进衢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农民集聚转化工作,同时也为满足搬迁群众多元安置需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缓解农民集聚转化“人等房”安置难题,同时也更好地满足搬迁群众多元安置需求,构建异地搬迁安置房、国企存量安置房、房企新建商品房等多元化安置新格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4月,根据上级部署及搬迁群众多元安置需求,启动《江山市2024年度农民集聚转化房票操作规则(试行)》起草工作。
2024年4月-5月,组织各部门论证,吸收部门意见,并通过政务网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形成送审稿。同时,经单位法制科室、法律顾问、司法局合法性审查。6月5日,经市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形成《江山市2024年度农民集聚转化房票操作规则(试行)》。
四、主要内容
《操作规则》共分6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房票及房票安置定义,主要对房票定义和性质进行说明;
第二部分:房票实施及适用对象,明确了房票实施单位、适用对象及适用范围;
第三部分:房票的印制及发放,明确了房票的印制、发放及房票有效期限;
第四部分:房票的价值,明确了房票价值的双重属性,一是票面价值属性,将搬迁人口奖励和拆房退地补偿两项奖补资金纳入房票票面金额;二是专属价值属性,特指选择房票安置的农户在房源超市中购买商品房可以享受到专属的购房优惠政策;
第五部分:房票的结算,对房票结算主体、结算要求、结算程序作进一步说明;
第六部分:其他规定,一是根据《衢州市房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房源确定路径;二是对允许上市交易时间进行了明确;三是对相关行为责任进行了明确。
五、实施日期
2024年9月23日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胡纬霖、徐衎
联系方式:0570-4035286
办公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