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12-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办公室

周晓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规范虎山街道老城区盲道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45号)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水平,是展示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标志,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市住建局结合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东岳路等27条城区道路综合改造和虎山片区、城南片区、市心片区等30余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提升公交车站台、增设人行道盲道和缘石坡道累计350余处、改造修复、整改断头盲道累计31000余平方米。2024年,市残联实施南一街盲道专项改造提升,同步完善南一街和解放南路路口红绿灯盲人智能过街音响,以点带面逐步完善提升老城区盲道建设。经过近几年的改造,我市城区主次干道无障碍设施的覆盖面已经大幅度提高,公园广场、公共厕所、银行、服务中心等都设置了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等,停车场也设置了残障人士专用停车位。

市住建局于2024年11月18日组织市财政局、资规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了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统筹协调会。针对部分道路盲道未全覆盖、盲道设施缺失、路口过街和电梯无障碍语音(盲文)提示未普及、盲道被占用等规划不合理、铺设不规范、管养缺失等问题进行统一部署。

一是关于规划设计方面。在项目前期论证阶段,应邀请相应的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残联等参加意见征询、项目方案、初步设计等论证审查会议,确保盲道及其相关设施、房屋电梯设置无障碍语音(盲文)提示等纳入设计,符合新的规范标准要求,并应做尽做。

二是关于建设验收方面。在项目建设验收阶段,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自检并进行专项验收,对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需整改合格后方可组织交(竣)工验收;在项目交(竣)工验收时应邀请相应的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残联等参加验收,提出体验试用意见建议。

三是关于盲道铺设不规范等方面。对已投入使用但铺设不规范的盲道,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和维修计划,督促维修单位按照新的规范标准进行修复;对重要公共设施设置的盲道不合理、衔接不畅,路口过街语音提示缺失等问题,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公交车更新、交叉口改造条件等因素,逐步推进改造。

四是关于管养方面。市住建局继续会同市残联、交警大队、综合执法局、城投集团、经济开发区、属地街道等有关单位,加大巡查、整改力度,持续推进城区无障碍设施常态化巡查整改。利用市政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和“社区+环卫联动”模式,重点检查盲道和无障碍停车位被占用、松动、破损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确保盲道无松动、空间不被占用。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探索智能辅助技术。坚持系统观念,全市一盘棋,由市残联推动,各部门单位积极配合落实,借助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走进盲道”等体验活动,邀请市民亲身体验视障人士出行的困难,同时,运用各类媒介宣传无障碍理念、普及无障碍知识、传播无障碍文化,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环境。学习先进城市经验,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数字化建设,探索在盲道沿线安装智能感应设备,提供实时语音导航、障碍物预警等服务。

感谢您对江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江山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