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江山市公安局前往龙游县某造纸企业,联合当地消防部门,对依法收缴的1700余箱(件)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节日安全。
当天上午7时30分许,执法人员将待销毁的非法烟花爆竹规范运送至指定销毁地点,采取水溶(浸泡)法将其进行打浆销毁,整个过程规范有序、安全彻底。“相较于引燃销毁的方式,打浆销毁可以有效杜绝误燃风险、提高销毁安全系数,同时避免因销毁烟花爆竹产生环境污染。”江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黄焕说。
据介绍,本次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是江山市公安局2025年11月启动“打击整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依法查获的非法物品。截至1月20日,江山市公安局累计破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2起,查处违法存放、燃放烟花爆竹等行政案件176起,查获烟花爆竹1911箱(件)。“目前,我们已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的烟花爆竹除部分留存样品用于案件办理外,其余均依法组织集中销毁。”黄焕说。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大气环境、产生噪音扰民,还容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根据《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时间的通告》,我市实行烟花爆竹限燃限售。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市公安局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坚持“零容忍”,持续做到严查、严管、严处罚。在此基础上,江山市公安局也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做到“不买、不放、不带”烟花爆竹,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线索,携手营造平安、祥和、绿色的节日氛围。
(超男 危波 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