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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出售加油卡”原为骗局

发布日期:2026-07-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江山传媒集团 作者:毛晓倩

“低价出售加油卡,量大优惠、秒到账!”不少车主在社交平台看到过类似信息,以为能省下一笔油费,殊不知背后藏着诈骗陷阱。近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虚假售卖加油卡”网络诈骗案已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江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8月至11月,李某某在没有任何加油卡售卖渠道的情况下,瞄准车主“想省钱”的心理,在小红书平台向不特定用户发布“低价出售加油卡”的信息。他以“低价优惠、秒发油卡”为诱饵,先后诱骗4名被害人向其购买加油卡,累计骗得钱款6780元。收到钱款后,李某某并未向任何被害人邮寄加油卡,而是将骗得的钱款全部挥霍一空。被害人迟迟未收到油卡,联系李某某也无回应,意识到被骗后陆续报警。

本案中,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虚构售卖加油卡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此类“低价加油卡”诈骗,是近年来网络购物诈骗的高发类型之一。诈骗分子正是抓住了群众“贪图优惠、想占便宜”的心理,以“低价、秒到账、量大优惠”为噱头,诱导被害人提前转账付款,得手后便失联跑路。除了加油卡外,类似的“低价购物卡、优惠券、代购商品”等诈骗套路也屡见不鲜,不少群众因轻信“天上掉馅饼”,最终落得钱物两空的结局。

检察官提醒:市民网络购物时务必提高警惕,做到“三不三要”。不轻信:不轻信社交平台、非正规渠道发布的“超低价商品、优惠券、加油卡”等信息,遇到远低于市场价的商品,务必多留个心眼,切勿轻信“私聊转账、私下交易”的诱惑。不转账:不向陌生账户、非官方渠道转账付款,购物请选择正规电商平台,走平台担保交易流程,切勿脱离平台私下交易,避免陷入“付款后被拉黑”的骗局。不透露: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号、验证码、支付密码等信息,遇到要求“先付定金、保证金、解冻费”的,一律拒绝,谨防被骗。要核实:购买加油卡、购物卡等商品时,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售卖信息的真实性,确认对方是否具备合法售卖资质,切勿仅凭对方的一面之词就轻易付款。要留存:交易过程中,注意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账号信息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立即保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警惕:牢记96110反诈预警劝阻专线,接到专线来电,说明你可能正在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请务必接听并配合劝阻;如发现疑似诈骗线索,可拨打110或全国反诈专线咨询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