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社会治理中心(江山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江山市综合信息指挥中心)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4-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作者: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单位名称江山市社会治理中心(江山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江山市综合信息指挥中心)法定代表人王江水
住所  江山市双塔街道县河东路8号
开办资金(万元)5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0期末数(万元)5.35
宗旨和业务范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衢州市、江山市关于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承担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矛调中心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市矛调中心制度建设、部门入驻、人员管理、受理协调及日常考评等工作;承担市矛调中心网络和机制向乡镇(街道)、村(社)延伸的具体指导落实,指导镇村两级矛调分中心建设运行。(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881MB1621837L举办单位中共江山市委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5年我单位在江山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效益1.标准建设有序推进。完成第二批6个试点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江山市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综治中心)建设运行指南(试行)》,形成标准化建设方案。2.协同效能大力提升。与玉山县、浦城县签订边界治理协议,获社会治理“桥头堡”季度2次考核加分。定期召开七类群体风险研判会,报送隐患报告。接入城市安全7大场景数据,构建4色分级流转机制。3.矛盾纠纷化解有力。与公安110建立“日对接、周共享、月同步”机制,受理事件39173件、非警务4639件,处置超39100件。发挥前端枢纽分流矛盾纠纷,协助化解重大矛盾11件.4.一站受理服务优化。接待群众21925人次,受理事项19977件,及时率达100%,通过“即接即办+分级督办”,35%事项当场办结,办结率99.85%。将《“141”基层治理工作日(月)报》模式迭代升级为《“141”基层治理工作周分析》。全年累计形成工作报告122份,发现57个风险隐患点,提出114条针对性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上报的专报获市领导批示11次。5.吸纳力量广泛参与。引入以律师队伍组成的江律商事调解中心入驻B区,为多元矛盾探索出一条“市场要素+专业力量”化解商事纠纷的新路子,成功调解商事纠纷4件。同时,创新推出《社会工作大讲堂》,着力培育专业调解人才队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社会治理中心管理的入驻部门办公场所面积较广,入驻部门人员较多,所需运转费用较多。
四、下一步打算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划拨入驻部门人员公用经费到中心,保障中心正常运行。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5年09月12日,申请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