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乔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纱线染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7000吨纱线染色项目

2、建设单位:江山乔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B-02-12地块

5、建设规模:纱线染色7000t/a

6、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37.8亩,新建厂房、办公楼等37800m2,建设年产7000吨纱线染色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本项目周围主要保护对象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街道

行政村

自然村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四都镇

溪头

/

13215935.92

3355195.00

~70人

大气环境

二类区

N

3340

四都镇

双溪村

溪头山(部分)

13215996.53

3355194.40

~200人

NNE

2240

四都镇

江北村

营盘山

13216648.93

3355183.65

~50人

NNE

2340

方家山

13217068.89

3355311.14

~60人

NE

2540

上余镇

望江社区

余家园小区

13216018.32

3353034.46

~1000人

NNE

350

余家

13216899.74

3354118.31

~80人

NNE

1520

后溪镇

后溪村(部分)

/

13218385.48

3354280.14

~800人

NE

2480

上余镇

前山

/

13218200.96

3353861.53

~100人

NE

2140

上余镇

山头村

石坝底

13217581.70

3353167.03

~50人

NE

1380

仓头垄

13218003.30

3352489.24

~40人

E

1640

坳头

13218654.21

3350810.32

~50人

SE

2680

清湖山(部分)

13214429.87

3349824.10

~40人

SW

2650

后溪镇

后溪村

灰山

13218174.09

3353320.20

~20人

ENE

1910

后溪镇

东华村

枫根

13218147.21

3351459.14

~100人

SE

2010

上余镇

一都江村

彭青

13217272.07

3349812.46

~15人

SSE

2560

一都江(部分)

13216167.94

3349971.00

~500人

S

2190

上余镇

余航村

大桥

13215518.20

3352152.15

~20人

SW

410

渡船头

13215270.08

3352279.64

~90人

SW

510

弓边

13215238.43

3351683.67

~200人

SW

880

余航

13214969.11

3351591.11

~400人

SW

1090

上堂屋

13214634.10

3350962.30

~50人

SW

1710

达宅

13214646.64

3350638.04

~50人

SW

1940

上瓦窑

13214491.97

3350270.78

~20人

SW

2280

温山

13215591.95

3353410.07

~130人

NNW

700

余航村民房

13215720.64

3352698.85

~40人

W

90

上余镇

大溪滩村

下村坂(部分)

13214276.99

3350135.82

~300人

SW

2480

上余镇

五程村

路亭沿

13213512.03

3350866.75

~80人

SW

2470

杉树丰

13213151.94

3351072.77

~20人

SW

2640

洪见头

13213207.47

3351494.37

~90人

SW

2440

上屋

13213869.13

3351587.53

~250人

SW

1880

桥头

13213927.05

3351932.09

~70人

WSW

1720

五程

13213752.09

3352355.48

~300人

WSW

1800

松树坂

13214123.52

3352607.78

~120人

W

1470

淤里

13214186.22

3352892.33

~120人

W

1440

下蓬

13214427.93

3353057.45

~70人

WNW

1260

淤棚

13214407.77

3353470.98

~50人

NW

1420

达溪底

13213707.30

3353170.61

~120人

W

1900

下平湖桥头

13213437.68

3353385.89

~40人

WNW

2180

下平湖

13213676.25

3353561.75

~50人

WNW

2030

上余镇

山头村

上埂山头

13213422.00

3353776.88

~20人

WNW

2310

四都镇

埠头村

毛树山

13213660.72

3353900.34

~80人

NW

2170

如坛前

13214115.76

3353948.12

~80人

NW

1860

水碓头

13215100.18

3353957.97

~220人

NNW

1310

黄家埠

13214873.56

3354993.15

~200人

NNW

2200

四都镇

四都镇区(部分)

/

13213289.88

3355371.76

~500人

NW

3240

声环境保护目标

上余镇

余航村

余航村民房

13215720.64

3352698.85

~40人

声环境

4a类区

W

90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方位

与厂界距离

环境功能区/保护级别

江山港

W

38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青阳殿溪

S

540m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目标

方位

与厂界距离

环境功能区/保护级别

以项目为中心,以江山港河道为边界,外扩6km2的区域的地下水

项目区域及四周

0m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

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占地范围内全部以及占地范围外0.05km范围内的土壤

项目区域及四周

0m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排气筒DA001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以及食堂排气筒DA002排放的油烟可以满足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标准,染色车间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浓度以及周界外颗粒物、乙酸、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的最大落地浓度可以满足无组织排放标准,做到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山市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江山市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要求,不会对江山市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水量造成冲击。本项目废水经江山市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TP执行0.3mg/L限值),不会对纳污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生产用水取用江山港河水,取水量对江山港生态基流量的占比很小,基本不会对江山港水文情势、水质等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做好厂内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区域、危废仓库、危险化学品贮存和使用场所等易污染区域的地面防渗工作,严格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3、噪声:采取减振、小时、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厂界可以满足4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运输和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均能得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土壤: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为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在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事故废水导流及收集措施、初期雨水导流及收集措施,加强巡检消除防渗措施渗漏及管道破裂等隐患的情况下,液体物料及废水漫流、下渗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本项目位于两新产业园内,项目所在区域以企业、道路、农田为主,无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他生态敏感区。项目运营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可能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事故引起的环境风险,通过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本项目环境风险可以得到防控,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可降到最低程度。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类别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预期效果

施工期

废气

(1)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2)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导水沟,降雨天气将含泥雨水导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3)施工区域设置临时厕所及临时化粪池,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

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临时厕所及处理(或委托清运)等

噪声

(1)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四部门公告2023年第12号)中的施工设备,对超过国家标准的高噪声机械禁止入场施工。

(2)施工过程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噪声。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应限制高噪声机械运行,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在夜间施工前,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4)选用符合《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20)等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并加强车辆的保养,运输车辆途经村庄等敏感点应限速行驶、禁鸣。

(5)加强管理,文明施工,防止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噪声影响加剧。

固体

(1)建筑垃圾和弃土优先用于场地回填利用,多余建筑垃圾和弃土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

(2)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泥沙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

水土流失

(1)优化施工组织,尽量安排在非雨汛期施工。

(2)施工中挖出的土方应及时回填,需临时堆放不能及时运出的应有专门的堆放场所。

(3)临时堆放场及出露的土层要有必要的覆盖、围挡措施,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4)散装施工物料应采取覆盖、围挡措施,尽量入仓、入棚存放,防止雨水冲刷流失。

运营期

废水

(1)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排水制度。

(2)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蒸汽冷凝水经独立管道收集后回用。

(3)污水管线采取明管明沟,并按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4)建设一座日设计处理能力3000吨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50%回用于生产,5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山市江东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5)建设一座初期雨水池,对厂区可能受污染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送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6)按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相关要求,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DW001和一个雨水总排放口YS001,并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

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

废气

(1)染色车间采取地吸式过滤装置对纤维尘进行收集和去除。

(2)染料和助剂在封闭称量调配间进行调配,挥发的有机废气通过管道引至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由引风机收集引入“次氯化钠喷淋+碱喷淋+碳纤维吸附塔”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4)职工食堂产生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5)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

有组织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3840-9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要求。

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针对噪声源特性,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

(3)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靠近厂区中部布置。

(4)高噪声设备所在的车间加强封闭隔声,室外声源根据需要加装隔声罩。

(5)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保养,避免非正常运行噪声。

厂区东、南、北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厂界4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基本影响较小。

固废

(1)厂区内设垃圾箱,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贮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内,交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在危废仓库分类暂存,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周边环境无影响。

地下水和土壤

1、源头控制措施

(1)原辅材料贮存仓库、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染色车间等涉及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及污染物的区域,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规范操作,避免跑、冒、滴、漏。

(2)污水管道采用明管明沟,并按要求进行严格的防腐防渗处理。

(3)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使用专管输送,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以便检查、维护。

2、末端防治措施

(1)设置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对事故废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

(2)厂区进行分区防渗。

(3)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实施地下水跟踪监测。

(4)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时应包含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对地下水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土壤

(1)厂区内做好污水收集工作,加强装置区地下管道、污水处理池、污泥处理设施、地下污水输送管网,消毒间、加药罐区、生物滤池、加药间、发电机房等的防腐防渗防范措施;

(2)污泥经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房内,规范污泥暂存和运输管理;

(3)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选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

(4)使用密闭性能好的专用运输车,并切实做好污泥运输途中的管理工作。

对土壤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环境风险

危险物质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等重点场所采取防渗、防扩散、防泄漏、防火防爆等措施,以及采取事故废水、初期雨水收集措施等。

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江山乔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纱线染色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B-02-12地块,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要求,符合《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及《江山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江山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在落实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能够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以得到防控,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山乔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两新产业园B-02-12地块

联系电话:13967187789

2、环评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路329号海外海商务A座12楼

联系电话:0571-88106157

3、项目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九、项目环评全文公开时间及地点

项目环评正式报批稿完成后,在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前,项目环评全本将在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江山乔登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