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江山白鹅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山白鹅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江山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山市大桥镇福塘村、坛石镇定家坞村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鹅的饲养(A0323)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28233㎡,建设鹅舍35310㎡,建设库房等附属配套用房3500㎡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白鹅年出栏数30万羽,打造江山白鹅标准化示范养殖基地。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工程运营期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点分布一览表

评价类型

行政村名称

名称

坐标(UTM/m)X.Y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米)

环境功能区

大气环境

定家坞村

田青坞

641719.8995,3180896.9155

自然村

~40户

1125

(GB3095-2026) 中的二级标准

鸭垄

642710.6564,3179876.2681

自然村

~70户

东南

2430

坳尾

642613.3651,3179374.7082

自然村

~50户

东南

2595

毛家

642425.9547,3179642.9320

自然村

~80户

东南

2290

麦坞

640995.6809,3180278.1451

自然村

~20户

东南

775

下坳尾

642407.0990,3179220.2435

自然村

~30户

东南

2527

塘下

642097.4709,3180809.7613

自然村

~120户

1510

边垄

642202.6868,3181015.1837

自然村

~70户

1566

福塘村

下南塘

642077.3963,3181493.5168

自然村

~80户

1438

王家坞

643135.6716,3182000.7711

自然村

~30户

2580

桐树底

641649.4600,3182605.9466

自然村

~50户

东北

1628

甘家坳

642291.7620,3183200.8252

自然村

~60户

东北

2497

垄坞

640394.3849,3181777.1694

自然村

~60户

379

进塘

642962.9858,3183090.4828

自然村

~80户

东北

2914

枫树底

641540.7033,3182178.6175

自然村

~30户

东北

1237

福塘村

641115.5815,3181794.5453

自然村

~70户

东北

664

南畈

641596.2067,3181686.6849

自然村

~20户

东北

1019

祝家坳

640215.9368,3181374.3930

自然村

~20户

西北

146

湖游村

外严塘

637944.4464,3181627.9327

自然村

~50户

西

2413

草坞科

639716.4856,3181496.9344

自然村

~40户

西北

660

陈家都

637823.3118,3182430.0608

自然村

~40户

西北

2757

西山垄

638739.5015,3180922.9267

自然村

~70户

西

1555

长坑垄

638118.7234,3181368.5744

自然村

~80户

西

2195

外严坞

637943.4792,3181627.1455

自然村

~50户

西

2414

严塘

638059.2892,3182129.8758

自然村

~60户

西北

2428

里宅西坞

639224.4705,3182018.8769

自然村

~40户

西北

1321

荷叶垄

639073.7383,3181337.1809

自然村

~40户

西

1249

洋垄

639816.0591,3181833.2575

自然村

~90户

西北

726

湖游村

638624.8514,3180487.9152

自然村

~40户

西

1744

里严塘

638046.9041,3182111.9973

自然村

~60户

西北

2434

下毛村

639138.5269,3180738.0781

自然村

~40户

西

1185

上毛村

639419.5468,3181305.6376

自然村

~40户

西

906

破塘垄

638109.4592,3181170.0943

自然村

~40户

西

2185

冷水村

青沿垄

640189.2190,3182528.9508

自然村

~90户

1157

神仙岭

641914.3910,3183573.4531

自然村

~60户

东北

2584

楼梯底

639880.4922,3182954.7785

自然村

~60户

1654

泉塘坞尾

638582.1663,3183682.8367

自然村

~40户

西北

2930

小泉塘

639056.2769,3183816.6124

自然村

~70户

西北

2785

塘青垄

640421.8097,3183621.2563

自然村

~60户

2227

葩坞村

下许

639933.1360,3180138.2014

自然村

~80户

西南

852

外塘坞

640449.8764,3178782.4250

自然村

~50户

2075

岭塘坞

640039.8020,3178701.0166

自然村

~40户

2185

接麦坞

640584.8964,3180179.3066

自然村

~70户

690

葩坞村

640902.4996,3179617.0684

自然村

~60户

1315

塘坞里

641059.6094,3181087.2603

自然村

~40户

441

桥头村

岭下坳

642427.8222,3178867.8582

自然村

~80户

东南

2785

野公坞

641353.2591,3178975.5540

自然村

~70户

2080

溪边篷

641775.1542,3178726.7912

自然村

~70户

东南

2498

仕阳村

长塘坞垄

638678.9777,3178773.7121

自然村

~50户

西南

2693

新联村

朱家

642696.2126,3183686.4282

自然村

~90户

东北

3130

朱家岙

642814.7523,3183662.6170

自然村

~40户

东北

3191

新桥村

安山

638110.7094,3179979.1144

自然村

~30户

西南

2400

洋塘边

639059.3820,3179376.4648

自然村

~70户

西南

1984

黄金温

638377.6349,3179274.0286

自然村

~50户

西南

2543

声环境

东、西、北侧厂界外 200m 范围内

(GB3096-2008) 中的1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项目周边6km2地下水评价范围内地下水潜水含水层

GB/T14848-2017 中的Ⅲ类标准

土壤环境

耕地

临近

(GB15618-2018)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根据AERSCREEN模型计算结果,项目实施后企业综合舍排放的PM10占标率最大,最大地面小时质量浓度为1.62E-02μg/m3,占标率为5.39%,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后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水:本项目年废水产生量2543t,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暂存,定期分批次均质纳入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池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汇同初期雨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m3/d)处理后用于土地生态灌溉。项目废水不外排于地表水体,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对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的贡献值较小,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标准。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处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回收或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地下水:经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不会引起地下水流程或水位变化,不会导致环境水文地质问题,环境可以接受。

6.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事故分析,项目存在的潜在事故风险主要是末端治理设施失效等。只要企业加强风险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项目环境事故风险可防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3 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污染源

措施/污染物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营运期废气

栏舍臭气

采用密闭式鹅舍并加强通风;科学饲养、科学配料;设置降温水帘;通风口设置水雾+除臭网除臭系统。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表7的排放标准

鹅粪间

臭气

鹅粪采用双层麻袋包装,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

污水站臭气

采用地埋式、喷洒除臭剂,并加强污水处理区周围绿化。

柴油燃烧废气

备用发电机柴油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饲料粉尘

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内壁式烟道通至楼顶排放,处理效率60%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运营期废水

生产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格栅+调节池+一体化A/O设备+消毒”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

农田灌溉,不直接外排水体;灌溉尾水满足《浙江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中表5所要求的标准限值,亦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标准

生活污水

营运期噪声

水泵、风机噪声

1、各种产噪声设备需选用环保低噪设备,并安装变频装置同时加强设备维护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2、对水泵等安装减振装置,风机安装隔声、减振装置;3、产噪设备房间墙体及门窗采用隔音吸音材料,运行过程中不允许开窗;4、噪声设备房间四周种植树木,达到美化环境、消音降噪的作用;5、鹅舍整体建筑采用全密闭隔离状态,对饲养的鹅及时喂足饲料和水,避免肉鹅饥渴导致突发性噪声产生。入场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等控制措施。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营运期固废

一般固废

粪便、饲料残渣、散落羽毛、废鹅蛋集中外售作为有机肥基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安全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

不造成二次污染

/

病死鹅采用冷柜储存,由资质单位上门清运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

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活垃圾

设置垃圾收集点和集中堆放垃圾房,可回收部分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及时清运。

风险

应急措施

①加强火灾风险防范;②设立事故应急池,加强废水事故性排放防范;③加强瘟疫卫生预防;④设置事故应急,加强管理,避免事故排放;⑤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达到风险预防及控制要求。

土壤

防范措施

本项目需在污水处理设施、集粪间、危废仓库采取三防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项目厂区应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一般污染区、重点污染区及特殊污染区。非污染区可不进行防渗处理,污染区则应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避免造成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土壤

源头控制

1.企业应对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区等重点区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2.建设相应的收集管道。

3.废水管道应配置切换阀,保障事故废水能够接入事故应急池。

4.加强设备监管和运维。

5.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设计和运营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做好防渗防漏措施,避免造成地下水污染

过程防控

1.厂区设置围墙,并做好雨污分流。

2.厂区占地范围内、厂界应该多种植吸附能力强的植物。

3.厂区地面硬化,做好地面防渗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位于江山市大桥镇福塘村、坛石镇定家坞村,项目的实施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江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四性五不批”的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落实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杜绝事故性排放,强化安全生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27日)。公众若需查看项目环评报告全文,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570-3890106

(2)建设单位:江山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刘主任 13567082344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工 18757016813

环评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西路327号

公告发布单位:江山市锦城建设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