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江山市建筑材料再生利用项目
2. 建设性质:新建
3. 建设地点:江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绿色建材产业园)南方水泥公司北侧
4. 建设内容:拟征用土地50亩,用于建筑固废的处置及部分再生产品的生产加工,建设3条处置线,1条装修垃圾处置线,年处置量10万吨;1条拆除垃圾处置线,年处置量20万吨,年产再生砂石50万吨;1条水稳生产线,年产水稳料20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附近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 |
1 | 金坞村垄尾 | 居住区 | 二类功能区 | 北侧 | 225m |
2 | 金坞村余上山 | 居住区 | 二类功能区 | 东北侧 | 49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投料、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粉尘均经过袋式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实施后,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水量较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带来波动冲击。综上,本项目废水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在纳管条件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很小。
(3)噪声影响分析:根据预测可知,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各种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影响:企业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 (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投料、破碎、筛分粉尘 | 颗粒物 |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 达到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排放标准。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cr NH3-N等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
声环境 | 机械设备及环保设施运行 | 等效连续A声级 | 选用降噪设备,局部隔声,对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增加消音器等设施,加强设备维护。 | 达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 |
固体废物 | 原料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卖;收集的粉尘可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江山市建筑材料再生利用项目位于江山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绿色建材产业园)南方水泥公司北侧,符合《江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满足工业园区规划环评的准入条件;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同时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企业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排放的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项目排放污染物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在拟选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
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公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项目周边公示栏张贴、网站公开形式。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月23日。
八、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山市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筹) 地址:江山市江滨北路1号 电话:18815277090
(2)环评单位:浙江霄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武义黄龙工业区黄龙三路 电话:13857926129
(3)审批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电话:0570-4031913
发布单位:江山市清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筹)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