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贺东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贺兴大桥及接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贺东区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贺兴大桥及接线工程)

建设单位:江山市贺村镇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贺村镇贺东区块。项目用地面积7.3382万平方米,项目起点接江贺公路与贺下线交叉口,跨江山港及两岸防洪堤并沿东南布线,途经河东村长坑、竹蓬,终点衔接广贺路。道路全长1.722km(其中K1+657-K1+722交叉口范围路段列入广贺路相关改造工程统筹设计,不再列入本项目实施,故本项目实际实施长度为1.657km)。项目路基宽度30m,按城镇化地区一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80km/h,双向六车道。项目沿线共设置平面交叉2处,桥梁1座,涵洞7道。配套建设排水(雨污水)、照明、综合管线、交通设施及绿化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工程沿线声环境和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声、空气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所在路段

里程范围

线路形式

方位

高差

(m)

距道路边界(红线)/中心线距离(m)

1

溪淤村

接现状贺下线与江贺公路交叉口

K0+000~K0+254.4

桥梁

东北侧

0

80/105

2

贺悦小区

桥梁

东侧

4~5

20/35

3

长坑村

江滨大道平面交叉至大贤路平面交叉

K0+869.8~K1+002.8

路基

东侧

0

80/95

4

竹篷

广贤路平面交叉至接现状广贺路与贺兴路交叉

K1+253.6~K1+722

路基

东侧

0

15/40

5

河东村

路基

西侧

0

52/72

6

衢州护士学校

路基

东北侧

0

130/150

表2 水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功能

与本项目的关系

主要影响因素

坛石溪

防洪、灌溉

跨越,净空>4.5m

施工期废水、营运期路面径流、事故风险

江山港

工业、农业用水区

跨越,净空>7.0m

表3 工程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类型

名称

与项目位置关系

保护对象和要求

1

基本永久农田

基本永久农田

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道路距基本农田最近距离约10米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

2

其他

沿线植被

公路占地、路基填筑等

保护评价范围内植被生物多样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的干扰

动物

公路占地与公路阻隔,公路沿线区域的动物栖息环境以及野生动物

耕地

公路占地、路基填筑

办理征占手续,要求做到占补平衡

水土保持设施

临时施工场地等

保护评价范围内的植被,减少水土流失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建设期施工扬尘、沥青烟气经采取对建材堆存、材料运输、装卸、场地施工等过程防治措施后,可大大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根据预测,营运期道路两侧CO和NO2小时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对公路两侧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建设期施工泥浆废水和施工场地生活污水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营运期道路路面、桥面径流水通过边沟和管道进行收集,防止废水污染水体,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建设期施工噪声在相应路段施工中,设置临时隔声围护,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后,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工程建成后,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可从源头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对道路沿线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拟采取安装隔声屏障和通风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以保证沿线敏感点声环境得到改善。

(4)固废:项目不设置公路服务站,固废主要为建设期的开挖弃方和生活垃圾。建设期工程土石方等均能合理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工程建设期对沿线生态、景观造成不良影响,将使原有的土壤植被遭到破坏,如不及时得到恢复,易引起水土流失。经加强施工管理和控制,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保护、生态恢复以及水土保持等工作,将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6)社会环境:工程的建设将提供便捷的交通运输条件,具有良好的区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征地、拆迁和施工可能对当地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总体效应是利大于弊。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封闭式运输,减少沥青挥发对运输沿线大气环境的污染;沥青摊铺应避免使敏感点处于下风向,加强沥青摊铺过程中的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工作;短期内不使用的临时堆土场,应设置覆盖或采用短期绿化等防尘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集水沟和沉沙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送江山市贺村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渣以及含有害物质的沥青建材等合理堆放,堆放地点加设篷盖,防止雨水将有害物质带入水体。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移动声屏障并禁止夜间施工,夜间需连续施工时,应向主管部门申报并公告。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弃渣应分类收集,作为资源回收利用,废机油、含油污泥、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可以做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可设临时截排水设施、绿化、覆盖、栽植灌木;临时工程设置表土拦挡等;保留表土,用于施工后复绿。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及路面养护;在工程沿线种植乔灌木以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修建过钢筋砼圆管涵及钢筋砼盖板涵洞保持其过水能力;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最大程度地保护工程沿线的水质环境。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在临近敏感区减速标志和减速带进行限速,对沿路噪声影响较大的居民区如贺悦小区设置声屏障或安装通风隔声窗;对存在远期超标,采用跟踪监测+预留安装隔声窗措施费用。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敏感点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沿线无服务区、车站及管理站等,因此,无营运期固废排放。

(5)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加强工程沿线河段和桥梁防撞栏的设计、施工,在桥梁两侧设置钢筋砼防撞护栏;加强道路的照明设计,在道路桥梁段、靠近敏感点等路段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采取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防范事故污水进入水体。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保证区域的交通方便,即改善该区域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的矛盾和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总体规划是十分必要的,项目的建设同时对区域的社会环境、声环境等方面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因此,从环保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角度权衡,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和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道路沿线村庄的居民等。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2、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25年9月20日~2025年10月10日。

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

3、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部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郎中路2号

(2)建设单位

江山市贺村镇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林宽/0570-4550516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贺康路62号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少俊/0571-85101873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越秀维多利中心B502      

公告发布单位:江山市贺村镇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