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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30881000000/2025-1010391296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发布机构:廿八都镇
  • 成文日期:2025-12-12

【文字解读】廿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廿政〔2022〕4号等2个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2-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政策原文<

一、制定背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廿政〔2022〕4号等2个文件予以废止。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经研究,决定将《关于印发<廿八都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廿政〔2022〕4号)和《廿八都镇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廿政〔2022〕4号文件的通知》(廿政〔2025〕20号)等两个文件废止。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2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江山市廿八都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570-488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