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48N/2026-166956 主题分类: 医保
发文机关: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6-04-10

家暴本不该 骗保险坐牢

发布日期:2026-04-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市人民检察院下发《检察意见书》,决定对祝某某、徐某某不起诉,要求医保行政机关给予上述两人行政处罚。

祝某某、徐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 6月23日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丈夫祝某某将妻子甩倒导致右手粉碎性骨折并住院治疗。后经辖区派出所调解,徐某某医药费用由祝某某全额承担,但夫妻两人合谋,向医院谎称“自行摔倒受伤”,骗取医保报销资金7883.71元。后徐某某再次住院拆除钢板时被医保部门发现异常。2025年8月,涉案资金被如数追回,因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诈骗罪,市医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第三方侵权导致的医疗费用,依法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以虚构外伤原因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将被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若骗保金额≥6000元的,将面临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暴力不是“家事”,骗保绝非“私事”。医保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任何试图侵占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