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对2025年12月18日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拟继续有效的3件,废止的3件。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江山市碗窑乡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2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山市碗窑乡达河村坂顶自然村105号,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邮编324100;
二、通过电话(0570-4570248)将意见反馈至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
三、在线方式:请点击在线意见征集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山市碗窑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碗政发〔2023〕25号 |
2 |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合同及重大事项备案管理的通知 | 碗政发〔2024〕25号 |
3 | 关于印发《碗窑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碗政发〔2025〕10号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乡域范围内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 | 碗政发〔2022〕28号 |
2 | 关于印发《碗窑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碗政发〔2023〕20号 |
3 | 关于印发推进碗窑乡农家乐(民宿)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 碗政发〔2024〕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