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2026年江山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
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2026年江山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浙江省、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全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定于今年 4 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贯彻条例实施细则,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二、活动时间
2026年4月。
三、工作目标
以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重点,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监督,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良好社会氛围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筑牢医保基金“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思想防线。
四、任务与举措
(一)深化系统内部研学
围绕《实施细则》核心条款,在全市医保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业余学习等形式,结合综合巡查、日常检查等监管实际,开展执法练兵,提升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技能。
(二)开展机构全覆盖培训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面向辖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分级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内容紧扣飞行检查、综合巡查等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风险隐患及典型案例,推动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强化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
(三)创新群众普法宣传
一是依托“15分钟医保服务圈”服务网络,组织医保干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深入基层,面向老年人、学生、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流动宣讲,普及医保基金安全知识。二是深化“双进双提”工作机制,主动走进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会客厅等场所,开展政策解读与意见征询,借助代表委员影响力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实施“细胞工程”宣传
推动宣传资源与力量向基层延伸,将基金安全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与办事场景。一是开展网格员“敲门行动”,结合家庭医生随访、社区服务等工作,用本地方言开展面对面政策讲解。二是在“医银合作”网点、医院候诊区等场所,通过电子屏循环播放本地典型案例,打造碎片化普法“微课堂”。三是在全市医保经办窗口推行“一句话提醒”服务,在业务办理结束时附上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温馨提示,于细微处强化公众守法意识。
(五)构建全媒体宣传网络
在“江山医保”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地方新闻客户端等线上平台,围绕《实施细则》制作并推出一批图文解读、动画视频、政策问答等宣传产品。积极与本地有影响力的媒体、网络平台、自媒体开展合作,拓展传播渠道,形成线上线下联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宣传矩阵,提升医保基金监管政策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六)强化典型案例运用
既宣传正面典型、解读法规政策,也要准确用好反面案例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做到褒扬正向、警示负面同向发力。结合专项整治和自查自纠,加大典型案例内部通报力度,突出震慑效应,筑牢源头防范意识,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中心)及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宣传月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实。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活动组织有序、推进有力、成效显著。
(二)强化舆情管控。各科室(中心)及机构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把控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宣传内容权威、准确、合规。要在发布宣传相关案例前,加强研判,确保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对于通过短视频、文字等手段歪曲事实,恶意污蔑基金监管工作的,联合有关部门及时处置。
(三)注重总结提炼。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基金监管科要及时梳理工作成效、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宣传成果转化应用,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基金监管长效化,切实织密扎牢医保基金安全防护网。2026年6月10日前,将有关宣传资料和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给衢州市医保局基金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