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881MB1593581B/2026-167171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发布机构: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6-05-14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山市2026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各农业主体:

为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工作,提升病虫防控技术水平,现将《江山市2026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江山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4日              

江山市2026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6〕1号)《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26年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植〔2026〕7号)等文件精神,为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为指导,扩大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规模,集成展示以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为主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提升病虫防控水平,有效遏制病虫危害。

二、目标任务

新建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3个、续建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10个,新建经济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3个,建设稻鸭共育展示方3个,扶持奖励统防统治服务组织10家。

三、实施内容

(一)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建设

1.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新建3个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要求建设地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水稻种植相对集中连片面积300亩以上,采用种植抗性品种的农业措施;每亩均匀放置1个干式飞蛾诱捕器(最多配备4根二化螟诱芯)、每亩放置1个稻纵卷叶螟食诱剂减少有效卵量,每20-30亩1台标准设置太阳能杀虫灯降低害虫基数的物理防治;主要田埂种植诱虫植物香根草、蜜源植物波斯菊、百日菊等,田边杂草禁用除草剂,推广人工除草或机械割草的生态调控;开展统防统治,优先使用生物农药,按照农作物病虫情报科学使用化学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续建10个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拟购买使用二化螟性诱剂、稻纵卷叶螟食诱剂、生物农药、蜜源植物种子和赤眼蜂卡等绿色防控物资。

2.经济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新建3个经济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要求建设地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落实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保持田园清洁,及时清除病残枝,做好生态环境调控;采用防虫网、黄板、蓝板、银灰地膜等物理防控措施;采用引进天敌、施用微生物菌剂等生物防控措施进行病虫害防控;优先使用生物农药,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应用机械割草、地膜覆盖等除草手段,降低使用化学除草剂。

新建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需设置1块标志牌,并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农事操作记录工作。

(二)稻鸭共育展示方建设

建设3个稻鸭共育展示方,面积300亩以上,开展稻鸭共育的生物防治,在水稻分蘖初期,将15-20天的雏鸭放入稻田,每亩放鸭10只,水稻齐穗时收鸭。通过鸭子的取食活动,减轻纹枯病、稻飞虱和杂草等病虫草和福寿螺发生危害。

(三)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奖励

培育扶持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提高我市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形成以“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多元主体、专业服务”的病虫害防控新机制。对于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具备五有条件(有标牌、有场所、有器械、有人员、有台账),年服务面积达3000亩以上并完成电子化台账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按照“浙农优品”统防统治服务面积排序进行奖励。

四、资金安排

(一)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建设。补助标准为:购买示范牌、昆虫捕捉仪、太阳能杀虫灯、飞蛾诱捕器、性诱剂、稻纵卷叶螟食诱剂、福寿螺防控农药以及生物农药等按物化成本100%补助;种植蜜源植物(波斯菊、百日菊等)按每平方米50元补助;对使用高效低毒化学农药进行补助,补助费用不超过总补助额的20%;每个新建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共42.91万,每个续建水稻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共30万,每个经济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共15万。

(二)稻鸭共育展示方建设。每个稻鸭共育展示方补助3万元,共9万元。

(三)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奖励。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以“浙农优品”服务面积数据为依据,按服务面积大小排序,对前十名进行奖励,第一、二名奖励6万元,第三、四名奖励5万,第五、六名奖励4万元,第七、八名奖励2万元,第九、十名奖励1万元,共36万元。

以上132.91万元资金来源于《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文件中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项目剩余资金12.91万元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53号)文件中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项目资金120万元。

五、确定程序

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和稻鸭共育展示方按照主体申报、乡镇审核、评审和公示程序确定拟实施主体,具体为:申报主体将申报表(附件1和2)及相关材料,经乡镇(街道)审核后于2026年5月29日前报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在“江山政务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实施主体。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奖励按照主体将备案表(附件3)和奖励申请表(附件4)及相关材料分别于2026年5月29日和2026年10月10日前报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浙农优品”系统服务面积数据确定奖励对象。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工作作为今年农业植保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融合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通过网格群、大喇叭、横幅和利用“环境保护”科普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农户对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的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通过召开培训会、现场会等方式,引导农民应用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技术;组织农民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观摩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技术服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坚持定点调查和面上普查相结合,认真研究、分析病虫发生发展动态,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指导农户科学防控病虫害。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病虫发生信息与防控技术落实到户,特别是要加强对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和稻鸭共育展示方指导服务,确保实施成效。

(四)强化法律责任。在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稻鸭共育展示方和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奖励申报中有虚报、冒报、虚假材料的情况,如经查实除取消补助奖励资格,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主体自行负责。

联系人:姜伟,电话:0570-4022361。

附件:1.2026年绿色防控技术展示区建设申报表

   2.2026年稻鸭共育展示方建设申报表

   3.2026年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备案表

   4.2026年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奖励申报表

附件1-4.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