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881002630946W/2025-166891
  • 主题分类:水利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发布机构:江山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5-12-31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招投标、建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各市、县(市、区)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招投标、建设管理)》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浙江省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浙江省规范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的通知》(浙水政〔2010〕21号),以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浙水法〔2021〕11号)“七、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八、涉水招投标管理”“十、农民工工资支付”同时废止。

附件:1.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招投标、建设管理).pdf

   2.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pdf


浙江省水利厅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