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88100263041XL/2026-166982
  • 主题分类:其他
  • 文件编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2026-01-06

关于印发江山市交通运输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调研论证和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公布《2026年度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科室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会同相关单位(科室)认真起草决策草案。

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必须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承办科室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6年度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

2026年度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填报单位(盖章): 江山市交通运输局                       填报时间: 2026年1月4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324省道温岭至常山公路江山麻车至江山底段改建工程(一期)征迁工作

江山市

交通运输局

江山市

交通运输局

江山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

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

年底完成,按项目进度确定。

2

3

........

审核人:周亮                      审阅人: 王彦群                   填报人:邱炫铨

备注: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