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14G/2025-16457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3 |
2023年,我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职尽责,推进执法改革,为新时代林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协调涉林执法衔接。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林业局自2022年11月30日起不再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而由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理。为完善解决“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出现的涉林执法衔接问题,我局协调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指导办、综合执法、赋权乡镇等部门、乡镇,梳理部门、乡镇职责分工,分析林业案件的特点和处置流程,出台《江山市关于林业行政执法衔接的相关规定》(江综法发〔2023〕7号),理顺涉林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整改流程,厘清各相关责任单位职责边界,优化工作流程,形成一套完整的案件查处协调机制。《规定》出台后,我市2022年森林督察案件销号率由55.81%提升至100%,林业行政案件移交及查处速度明显加快。
二、协助规范案件办理。为抓好涉林案件质量提升工作,我局对全市涉林案件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分析案件存在的共有问题,明确各类型案件查处规范和要求。同时,梳理各类案件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召开案件查处标准培训会,案件移交环节在移交材料中明确违法事实认定、查处依据及相关罚则,解决了各执法单位执法尺度不一、处罚不到位的情况。
三、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为进一步增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我局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次联合执法行动,保持打击破坏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2023年6月以来,发现、处置破坏野生动物案件60余起。
四、强化林业行政监管。2023年林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共设置监管任任务10个,占比100%,实现监管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用信息信用规则达到100%。
五、依法办理行政许可。2023年林业窗口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许可近800件。其中审批林地项目145个,其中永久占用林地许可124个,临时占用林地许可7个,林业生产设施许可14个。国有、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的采伐审批,年办件量约200件。植物检疫证办理,年办件量约400件。
六、积极处理公益诉讼。2023年6月1日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对我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柯城区人民法院判令我局依法履职,对吴水富(大陈乡乌龙村人)擅自改变用途的林地恢复原状。此前该检察院曾向我局发送检察建议书。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与检察院、大陈乡、司法局领导沟通交流、协调处理,并赴案涉现场了解相关情况。8月14日开庭,我局周克俊局长亲自出庭应诉,当场表态争取尽快恢复案涉林地原状。同时我局组织了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8人参加旁听。10月20日上午,我局会同大陈乡政府对吴水富拒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林地依法组织实施代为履行,11月21日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被法院裁定准许。
七、及时整改信息公开。2023年8月16日我局收悉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任务交办单》(〔2023〕25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签批,分管领导牵头,及时组织林保站等科室单位人员对照《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八、参与许可案卷评查。根据衢州市资规局通知,2023年9月14至15日,我局安排2名具有丰富林业案卷评查工作经验的案卷评查员参加在常山举行的林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同时带去行政许可案卷10本。经评查,我局优秀案卷3个,其他为合格案卷。
九、加强执法证件管理。2023年我局3人调(提)任领导和4名新招参公人员申(换)领行政执法证件。目前我局持证率达96.8%,局班子6人全部持有执法证。
江山市林业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