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014G/2025-16502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发文机关: | 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18 |
2025年6月17日至7月17日,江山市林业局在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就《江山市林下空间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公众和文件涉及部门意见,截至7月17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收到文件涉及部门反馈意见三条:
一、建议在(二十)后增加对变更登记和撤销登记的公告要求,确保相关权益人的知情权。
二、建议在(二十一)中增加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维护的要求,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建议(六)申请中的“林下空间收益权流转依照相关规定需要公告或村民(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公告或决议公告等材料。”改成“村(社区)队集体经济组织的统管山或流转山场林下空间收益权流转还须提供林下空间收益权流转公告结果报告或村民(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以上三条意见,我局反馈意见如下:
一、意见一不采纳。理由为:林地收益权变更登记和撤销登记,只涉及登记申请双方,没有涉及其他社会上的广泛主体。因此,非必要向社会公告。
二、意见二不采纳。理由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维护的登记过程中的具体工作要求,没有必要在《管理办法》中体现。
三、意见三不采纳。理由为:原文已包含了建议修改的内容情况。
江山市林业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