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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④小学、初中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多娇江山客户端 作者:江山教育

江山市2025年小学、初中招生方案近日发布,一起来看主要内容——


招生对象

小学: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江山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初中:我市户籍且未被各类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招生类别

01城区公办小学

1.城区户籍生。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24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城区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家庭(父母)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且均在学区内的为“学区房户生”,不完全一致的为“统筹生”。

2.城郊户籍生。具有双塔街道下辖村,虎山街道协里村、双龙村、桑淤村、江山底村及清湖街道路陈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3.房产新政生。符合《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江政发〔2015〕64号)规定,在2015年7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备案购买一手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封面备案时间为准),其子女就读一年级应由城区学校安置的适龄儿童。

4.政策保障生。符合国家、省、市等政策保障的对象。

5.共富搬迁生。符合“大搬快聚”、城建拆迁等政策,2022年来集聚转化到江山城区,已在政府指定安置小区公寓房安置的,或已领取政府发放的购房凭证(房票、共富券、鼓励流通券等),购买我市房开公司城区一手商品房安置对象的农户子女(以下简称共富搬迁生,以相关部门提供名单或依据为准)。

02城区公办初中

1.城区户籍生。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城区户籍或2024年8月31日前户籍挂靠到城区且未被各类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2.城郊户籍生。除上述城区户籍外,具有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其他村户籍,以及大陈乡、碗窑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房产新政生。与小学相同。

以上3类毕业生,统称为“城区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对象”。

4.政策保障生、共富搬迁生(与小学相同)。

03农村小学、初中

具有相应招生区域内村、社户籍的适龄儿童与符合条件的共富搬迁生、随迁子女等。

04江山体艺校

具有我市小学学籍或户籍,并报名参加该校专业测试且合格的小学毕业生。

05锦绣中学

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原锦绣江山外国语学校转公办学,更名为江山市锦绣中学(简称锦绣中学,下同)。2025年过渡期内仍面向全市招生,符合我市入学条件且意向就读锦绣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2026年及以后该校招生办法另行明确。

06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分类安置原则,落实“一人一案”入学工作要求,依法保障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零拒绝”。视残儿童咨询省盲人学校(0571-63167096,18768414562),聋哑儿童咨询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0570-3854528,13575647937)。


招生报名

0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9日下午2:30至6月12日下午5:00。(其中初中从6月10日下午2:30开始)。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望各位家长错时报名。规定时间外,任何学校另行组织的招生报名、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报名均无效,系统测试期间报名无效,需重新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城区随迁子女及本市农业转移人员子女等符合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流程:通过“浙里办”平台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下载浙里办APP(推荐使用)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 www.zjzwfw.gov.cn,谷歌、360、QQ浏览器)注册并登录后报名。

具体报名操作办法详见文件附件2或关注“江山教育”官微近期将推出的公告。

02现场报名

1.报名对象:因住宅房产证明不全、超龄儿童、监护人无法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等。

2.报名时间:6月12日下午2:30—5:00(家长可在报名期间到校在老师指导下完成网报)。

3.报名地点:符合城区小学、初中报名对象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城区小学、初中现场报名。农村报名对象直接到各农村小学、初中办理。

03相关提醒

1.纳入城区小学招生的城郊户籍生,允许根据其父母在城区持有且居住的住宅类房产,报读学额有空余的城区其它非热门学校(学校学额紧张的,退回原学区学校就读;此政策不关联初中入学,即初中招生政策不变)。

2.符合房产新政生报名条件的,报名后6月21日上午携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结婚证、户口本,适龄儿童出生证等到市教育局一楼现场核验。

3.城区随迁子女及农业转移人员子女等符合电脑派位对象报名时间7月中旬左右,本次不报名。


录取办法

入学对象在报名后,经审核确认无误的,由学校完成录取,并通过发放通知书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家长。

01城区小学录取

1.城区公办小学按户籍生,政策保障生,房产新政生、共富搬迁生,有房无户生,随迁子女等批次招生。其中城区户籍生按“学区房户一致生——学区房户统筹生——有户无房生——户籍挂靠生”顺序录取。

2.政策保障生、房产新政生、共富搬迁生等由教育局统筹入学。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根据空余学额情况派位入学。

3.已办缓学证明的,凭缓学证明材料由相应学校接收;未办缓学证明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4.城北小学、文苑小学两校符合条件对象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至两校。

02城区公办初中录取

1.江山二中、城北中学、城南中学、城东实验学校、文溪学校等校按户籍生,政策保障生,房产新政生、共富搬迁生,有房无户生,随迁子女等批次招生。其中城区户籍生依据“以校划拨、兼顾划片、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

2.文溪学校优先录取该校小学毕业且直报该校的城区初中义务教育保障对象,剩余学额与城北中学共享学区派位录取,以及城区随迁子女和农业转移人员派位产生。

3.锦绣中学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转公办学,今年学生录取基本参照往年民办方式开展。

4.政策保障生、房产新政生、共富搬迁生,以及城南小学、解放路小学及其他非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城区户籍挂靠生、有户无房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有房无户生,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派位入学。

03政策保障生录取

符合省、市招生方案规定的保障对象,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口主管部门审核确认,教育局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04“长幼随学”录取

在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基于家长意愿,公开公平、就便安排的原则,允许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公办学校入学。录取时若学额紧张,则根据户籍、大孩年级等因素综合考虑。

05江山体艺校录取

已通过学校专业测试且合格的小学毕业生,系统报名后由学校及教育局审核并录取。


城区随迁子女和农业转移人员子女派位

7月中旬,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户籍生、政策保障生等安置基本完成后,由教育局统一发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派位信息,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材料等。敬请关注江山政务网、“江山教育”官微推送。报名要求如下:

01派位报名提醒

(1)已属于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的户籍生、房产新政生、共富搬迁生、政策保障生、通过开发区审核认定的积分入学对象等不能参与派位招生,已报名的取消资格。

(2)城区派位招生适用范围说明:东至S315(衢江一级公路),北至迎宾大道,西至西山西路以东(含物流园区、江山虎集团厂区)、S221以北(含水泥厂生活区),南至山海协作园藕塘路一线以北、莲华山大道以西(含清湖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不含相应村)、清湖大桥至S315连线区域内。

(3)满足以下其中条件之一,即可选报有空余学额的其中一所学校参与派位(若同时满足2个及以上条件的,也按其中一个条件选报即可)。报名时选报2所及以上学校的,全部志愿作废,取消派位资格。

02有房无户生优先派位

报名对象:父母在江山城区持有产权住宅(不含城郊村及农村土地住宅)房产,但儿童户籍或类别等不属于城区小学、初中招生的适龄对象(以下简称有房无户生)。凭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的住宅房产产权证报名。原则上优先于城区无房产且户籍不在城区内的适龄儿童统筹入学(即此类对象单列且优先于其他类别摇号录取)。

报名要求:①用于报名的房产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持有且房产用途为“住宅类”(即产权证上用途标注为住宅或成套住宅等,报名前取得产权证即可);②房产套内实际使用面积(非建筑面积)不少于22㎡。③ 报名时上传产权证、出生证。

03其他类别派位

(1)就业创业类

①营业执照类:在江山城区经营实体或创办企业者子女。凭适龄儿童父母的在城区经商创业的营业执照报名。

报名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注册地及经营地在城区,已办理满3个月且仍正常营业);纳税证明材料(最近3月及以上纳税记录,无纳税记录的提供税务机关免税证明)或是最近3个月及以上的正规营业发票(非收款收据);出生证。

②纳税材料类:父母在江山市范围内创业,且年上缴税收超过50万元及以上企业主子女。

报名要求:上传工商执照、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出生证。

③社保材料类:父母至少一方在江山城区工作,至2025年7月江山市社保已连续缴纳满3个月且继续在缴。

报名要求:上传江山社保缴纳材料、工资流水或微信(支付宝)逐月转账截屏、出生证。

(2)随迁居住类

①市外户籍随迁居住类:适龄儿童为江山市外户籍,父母或适龄儿童至少一方在我市城区公安机关,已取得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已居住登记满3个月及以上。

报名要求:上传居住证(或城区公安机关盖章的满3月的居住登记材料),出生证。

②非住宅房产实际居住类:父母在江山城区持有套内面积不少于22㎡,产权证用途标注为商业、办公(不含车库、储藏室、店面等),但实际是住宅且居住的“非住宅房产类”产权房产(不属于优先派位对象)。

报名要求:上传产权证、出生证。

③祖辈房产实际居住类:父母在江山城区无住宅房产,但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持有产权住宅(房产性质及要求同前“有房无户生”),但户籍未迁到城区社区的适龄儿童,可以凭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持有产权住宅报名参加派位(不属于优先派位对象)。

报名要求:上传祖辈房产产权证、三代亲子关系材料。

(3)就读毕业类。

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区域内小学毕业且有学籍但不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报名要求:上传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籍单。

04派位录取说明

(1)信息审核后,按照“不足全取,超额派位”的原则,先录取有房无户生派位对象,后录取其他类别派位对象。

(2)派位后仍有空余学位的,由相应学校在教育局指导监督下再次开展组织报名与相关录取工作。

(3)未派中录取或不符合城区派位报名条件的对象,或是城区学校已无空余学位的,可到非城区学校报名就读。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

0570—4071671,4965221;

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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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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