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01W/2025-16388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发文机关: |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经中共江山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中共江山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江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主任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一是未经市政府同意,开投集团认缴浙财腾云(桐乡)1亿元,二是开发区省级考核排名未达目标。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一是2个围墙建设项目交办管理不合规,二是园区设施一体化运营养护项目管理不规范,三是开投集团4个项目前期准备不足,工程停工或未开工。
(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方面:大额资产残值处置未纳入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范围。
(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管理情况方面:一是征迁项目残值处置管理不合规,二是预付4个乡镇(街道)征迁款37.72亿元未清算,三是开投集团2个项目多结算工程项目价款50.38万元,四是开投集团317处(套)资产符合出租条件闲置,五是江贺整治提升项目3处已征用空置土地被倒渣土等废弃物,六是开投集团大额资金运作决策程序不合规,七是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江山市审计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