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81B/2025-163115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3 |
发文字号: | - |
各有关芹菜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安发〔2025〕3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推广应用,决定开展“江山市芹菜标准化试点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补助资金18万元,建立芹菜标准化试点基地2个,补助资金比例不高于该项目总投资的50%。开展集成示范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推广应用,试点基地达到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B级以上;基地主体全部纳入“浙农优品”质量安全模块,根据要求应用“浙农优品”开具产品合格证。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江山市域各芹菜生产经营主体(包括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
(二)申报条件
1.从事芹菜生产、初加工、经营等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试点安排;
2.实施项目土地性质符合有关要求;建设生产设施用房和加工项目的,必须获得相关的农业设施用地批复或厂房合法合规;
3.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运作规范,能够按要求在项目规定实施期限内(2025年11月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4.项目实施主体近3年无各类财政项目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违规违纪而受处分记录,且支持政府各项工作;
5.2年内受到相关处罚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建设程序
(一)申报程序
由相关单位自愿申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经各乡镇(街道)审核后报送。
本次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各申报主体需在江山市“农业项目投资一件事”系统(简称“江农投”)填写申报信息(1.网页版登入:https://mapi.zjzwfw.gov.cn/web/mgop/gov-open/zj/2001985453/reserved/index.html#/index;2.手机端登入: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打开浙里办>定位到江山>搜索找到江农投>点击进入应用),然后将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导出后盖章,同其它资料一并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事务管理中心,联系人:焦永亮,联系电话:4377310;“江农投”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联系人:王竹峰,联系电话:4377312。
(二)申报材料
1.江山市芹菜标准化试点基地创建申报简表(附件1);
2.创建工作方案(对照附件1和附件2内容,包括主体概况、基地概况、品牌及荣誉概况,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环节、效益估算、实施进度、保障形式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芹菜基地土地流转证明材料;
5.项目申报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5年5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按“芹菜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创建项目申报立项评审表”(附件2)“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选取试点基地2个。
(五)项目公示
对通过评审的项目在江山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计划下达
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
(七)项目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八)资金拨付
补助资金来源为《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5〕8号),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补助。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报要求
上报的材料要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助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材料要求
相关材料纸质(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同时上报,复印材料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