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江山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江山市救助管理站、江山市慈善工作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祝真君 |
住所 | 江山市双塔街道文教西路9-1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18.4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18.62 | 期末数(万元) | 18.51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大救助信息平台运行、核对机制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统计、数据挖掘、监测预警;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依授权开展其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具体工作以及业务指导;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组织救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慈善管理工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88166519839XJ | 举办单位 | 江山市民政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度,江山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在市民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1.江山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章程制定于2022年,旨在规范本单位各项工作,确保单位正常运行和发展;在章程制定之后,组织单位职工进行章程的宣传,以便职工对章程内容有全面了解。2.按照《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本着客观公正原则,精准、高效开展我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家庭状况信息统计、数据挖掘、监测预警;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依授权开展其他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具体工作以及业务指导;同时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流浪我市生活无着人员第一时间提供食宿、车票、医疗、接送返乡等方面的救助,使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得到帮助,及时解决生活危机,使其得到妥善安置;所有受助人员的档案均已包含《求助登记表》、《在站服务及离站登记表》,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拒不提供真实信息,扰乱救助管理秩序的对象,也存有对应的《不予救助通知书》和终止救助通知书对于公安机关护送来的人员,均有填写《公安机关护送流浪乞讨人员交接表》;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求助人员,24小时内依据现有信息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并报请公安机关完成DNA血样数据采集以及人脸识别,同时在今日头条,抖音寻人平台上发布寻亲信息,进一步提高寻亲成功概率。3.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规范使用,做到将符合救助条件求助人员的身份信息详细准确及时的录入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2024年共完成低保、低边等各类救助核对1.2万户次3万余人次。做好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统计、数据挖掘、监测预警等工作,全年核对异常率为47.69%,为精准救助提供保障;共依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69人次,实际救助68人,其中精神病人8人次,正常人员61人次。救助女性6人次,少数民族人员5人次,未成年人3人次,跨省护送2人次,街面救助10人次。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二)救助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询查、甄别技术手段有限,有待进一步完善。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增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内部管理规范性,持续推进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及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做好我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二)与有关科室协同发力,拓展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三)与上级部门和本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加强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询查、甄别管理工作。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规定申请了地址变更登记,5月31日因旧房改造办公住所搬迁,新住所为上级单位授权无偿使用。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