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江山金钉子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 法定代表人 | 姜井雄 |
住所 | 江山市双塔街道江滨四区115号 |
开办资金(万元) | 20.00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20.95 | 期末数(万元) | 21.04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质遗迹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管理制度,管理在地质公园内从事的各项活动,包括开展有关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对保护的对象进行监测、维护;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881MB0N06155G | 举办单位 | 江山市林业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江山金钉子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江山市双塔街道莲塘村碓边自然村,于2015年6月9日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浙政函〔2015〕57号)。保护区以保护江山阶“金钉子”、碓边A剖面、寒武—奥陶系界线等重要地质遗迹为首要目的,同时发挥科研科普和城郊休闲公园功能。规划总面积22.84公顷(核心区面积11.64公顷,缓冲区面积3.68公顷,实验区面积7.52公顷)。区内发育了自寒武系下部至奥陶系底部的连续地层,主要由灰岩和钙质页岩组成,产有丰富的球接子三叶虫、多节类三叶虫和牙形石等化石,是华南东部寒武纪地层的最佳代表地区之一,是全球寒武纪古生物序列的重要标准地区。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不断提升完善规范化设施建设。更换和修缮老化的解说碑等基础设施,同时,通过实地摸排森林火险和安全隐患点,确保进入保护区内的人员安全。(二)持续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在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把资源保护放在首位,使区内地质遗迹资源得到持续有效保护。一是建立两级巡护制度。聘请由当地熟悉情况的巡护人员开展全天候日常巡护,防止外来人员对地质遗迹资源造成破坏,并做好每日巡查台账记录。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制止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市林业局安排工作人员每周到保护区开展巡查和监督不少于3次,且建立专门巡查台账。二是切实做好保护区内的森林防火和资源保护工作,设立防火警示牌,在主入口处张贴防火码,提醒广大游客扫码入区。同时,对金钉子核心B剖面区域进出门上锁,防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核心区。(二)完成金钉子人防和技防双重保障管理工作。完成数字化平台建设,建成智能巡护系统、周界预警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地理信息平台、电子导览系统等为一体的智慧平台,对平台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补丁予以完善,并对易损硬件设备予以更换,确保正常运行。为促进金钉子保护区有序发展,继续与莲塘村开展金钉子保护新一轮的共建共管工作,双方签订协议,重点围绕日常巡护、现场保洁、设施管护、绿化养护、森林防火、属地维稳等工作。(三)开展江山金钉子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成效自评估工作,以2022年为基准年,全面客观评价金钉子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分析保护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评估结果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保护区管理机构人员力量薄弱,尤其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与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建设要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目前保护区管理处与其他保护地实行混编混岗工作制度,现有管理力量不足。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提升管理水平。积极向市委编办争取新招录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学习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及新出台的管理政策。优化完善江山金钉子自然保护区各项管理制度。(二)实施金钉子保护区重点区域杂草杂藤清理,突显地质资源优势。(三)积极开展自然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利用科普研学活动和资源成果展示活动对保护区进行科普宣传。(四)探索自然保护区智慧化管理,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保护区内科学化管理。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