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48N/2025-161284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文机关: | 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05 |
各有关单位、参保人员:
江山市清湖街道东儒村卫生室因医生离职,无法正常运营,中止医保服务达180天。根据《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医保发〔2023〕8号)和《衢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经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医保发〔2023〕16号)等文件规定,我中心自2025年3月5日起解除与江山市清湖街道东儒村卫生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