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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3-31
发文字号: 江政办发〔2025〕14号

关于公布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已编制《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确因工作需要,需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当报市政府同意后按程序调整。



附件: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江山市赋权乡镇(街道)事项调整

市政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

4.《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关于印发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指南的通知》

5.《关于公布衢州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知)》(衢政办发〔2022〕26号)

公开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3-6月,完成决策草案拟定、论证、发布等工作

2

江山市房屋征收重置价格、附属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标准及装饰装修补偿参考价格

市政府

市征迁

事务中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公开征求意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3-6月,完成决策草案拟定、论证、发布等工作

3

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市政府

市司法局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公开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3-8月,完成决策草案拟定、论证、发布等工作

4

甬金衢上高速江山段征迁事项

市政府

市交通

运输局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公开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3-6月,完成决策草案拟定、论证、发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