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0U94550Y/2025-1620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为进一步完善江山市公共交通出行体系,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根据《江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引入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25〕6号),决定在本市投放第一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拟投放总量为3000辆,投放范围为双塔街道、虎山街道、清湖街道3个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
请有意向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介绍和登记表于2025年4月 1日至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江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递交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加盖骑缝章并进行密封,密封袋上需注明运营企业、品牌名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密封袋上有接缝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江山市江城北路2号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19025
附件:江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登记表
【关于江山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项目引入的通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