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25-161762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20 |
依江山市春江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根据《江山市中心城区JS-ZXCQ-8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我局同意对收储2014001-2#区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作如下变更:
收储2014001-2#区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为建筑限高≤40米。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品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收储2014001-2#区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9日
联系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0570-422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