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衢州彩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江山市红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17.025㎡标准厂房(5#-1),项目具体地点位于清湖街道龙飞路红色经济产业园3-5(5#-1厂房),建设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容器、3000吨塑料母粒、6500吨塑料改性料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 | 方位 | 最近距离(m) | 规模 | 保护目标 |
厂界 | |||||
空气环境 | 窑山底 | 东北 | 630 | 约20户,100人 |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
上铺 | 东北 | 1083 | 约50户,250人 | ||
光头山 | 东侧 | 1735 | 约100户,500人 | ||
坞沙坂 | 东南侧 | 1733 | 约20户,100人 | ||
达泉嘴 | 南侧 | 494 | 约50户,250人 | ||
祝家坂洪家 | 南侧 | 1344 | 约60户,300人 | ||
毛塘锥 | 南侧 | 1500 | 约80户,400人 | ||
祝家坂 | 南侧 | 1354 | 约90户,450人 | ||
山棚 | 东南侧 | 1648 | 约10户,50人 | ||
毛塘村 | 西南侧 | 1489 | 约200户,1000人 | ||
渡船头 | 西南侧 | 2133 | 约100户,500人 | ||
大贤坂 | 西南侧 | 2421 | 约120户,600人 | ||
井塘垄村 | 西南侧 | 350 | 约50户,250人 | ||
连头 | 南侧 | 2179 | 约10户,50人 | ||
江西蓬 | 南侧 | 2552 | 约70户,350人 | ||
蔡家桥头 | 东南侧 | 2302 | 约30户,150人 | ||
十里牌 | 西侧 | 1501 | 约20户,100人 | ||
苏安埂 | 西北 | 1704 | 约50户,250人 | ||
山头 | 西北 | 1675 | 约30户,150人 | ||
荷塘 | 西北 | 2077 | 约150户,750人 | ||
泉塘垄 | 北 | 1650 | 约30户,150人 | ||
杨男 | 东北 | 1854 | 约10户,50人 | ||
许男 | 东北 | 3600 | 约20户,100人 | ||
三桥 | 东北 | 2991 | 约60户,300人 | ||
路口村 | 北侧 | 481 | 约80户,400人 | ||
地表水 | 江山港 | 南侧 | 2521 | / | (GB3838-2002) 中的Ⅲ类标准 |
声环境 | 所在地 | 厂界四周 | / | / | (GB3096-2008) 中的3类标准 |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本项目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涉及设备安装,其影响范围小、程度轻、时间短。施工期产污环节主要是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考虑施工期环境影响微弱,本评价主要针对营运期影响进行分析
营运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拉丝、注塑、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混料、上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预测,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经预测,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均能达到有效和规范的处置。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运营期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详见下表2。
表2 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 控制对象 | 环境保护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混料、上料、破碎粉尘 | 原辅料混料、上料工段和废料破碎工段均放置车间封闭间内进行,同时在混料、上料工段设备高混机投料口和废料破碎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管道至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按90%、除尘效率按90%计,未收集的粉尘约80%沉降在车间内 | 有组织颗粒物废气排放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熔融、挤出、拉丝、注塑、吹塑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 本项目塑料包装容器、塑料母粒和塑料改性料生产过程中,对熔融、挤出、拉丝、注塑、吹塑成型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线均采取密闭负压措施,对生产车间窗户安装密封玻璃和大门安装塑料垂帘等相对密闭措施,达到生产线局部收集和车间整体二道收集的效果。收集的废气分别经微负压统一抽吸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系统设施处理后经15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拟配套的风机风量为20000m3/h,废气收集效率按95%计,废气污染物去除效率按95%计。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即贺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冷却废水 | 循环回用 | 不外排 |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1)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尽量将噪声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北侧厂房的中间位置,以减轻噪声对厂界的影响。(2)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通过安装减震器、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室或通风隔声罩、包扎阻尼等方法做减震、消声、隔声处理;生产车间生产时尽量紧闭窗户。(3)源头控制: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企业还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音;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严格执行生产制度,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体废弃物 | 一般工业固废 | 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和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更换的废滤网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合理处置;混料、上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地下水、土壤 | 危险废物泄漏 | (1)分区防渗:设置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为危废间;一般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本项目生产装置区及生产区其他地坪等;非污染防治区,包括办公楼和绿化区等。 (2)加强危废收集、贮存和清运的管理:对盛装危废的容器应进行严格把关,容器材质应与危险废物本身相容(不相互反应);加强危废、液态原料的日常检查,保证容器的完好程度,对生产过程洒落、滴漏的少量污染物应及时收集处理。厂区内应常备铁桶等收集装置,一旦发现盛装危废或原料容器发生破损,应立即将危废和原料转移到完好的铁桶内存放,对泄漏的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理。 (3)环境管理:对于厂区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结构应根据环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能力满足要求。 | |
环境风险 | 环境风险事故 | (1)加强对相关电器设备的定期检修、清理维护等。 (2)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3)电气、仪表安全防范措施及消防、火灾报警系统建立 (4)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衢州彩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容器、3000吨塑料母粒、6500吨塑料改性料生产线项目位于清湖街道龙飞路红色经济产业园3-5(5#-1厂房),租用江山市红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设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周边矩形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1年9月29日~2021年 10月19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获取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8、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衢州彩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飞龙路19-1号
联系电话:13666665482
环评单位:江山市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通达路201号科创园2号楼406
联系电话:15857007532
建设单位:衢州彩通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