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浙江鲁工家居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新建年产1.5万套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500套橱柜、500套整木家居、2000平方米木饰面生产线项目。项目位于江山市贺村镇贺辉路14-4号,租用江山市振宝门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5099.51m²。
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点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 | 方位 | 经纬度 | 最近距离(m) | 规模 | 保护目标 | |
经度 | 纬度 | 厂界 | |||||
空气环境 | 松毛岗 | 东侧 | 118.532342496 | 28.645165995 | 310 | 约80户 |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
朱坞龚 | 东北侧 | 118.537749829 | 28.648792342 | 723 | |||
敖坪 | 东北侧 | 118.545817914 | 28.654821948 | 1941 | |||
连里 | 东北侧 | 118.544058384 | 28.660079077 | 2165 | |||
江山市贺村第二小学 | 东北侧 | 118.533758702 | 28.656560019 | 1198 | |||
竹篷 | 北侧 | 118.528480115 | 28.657611445 | 934 | |||
河东 | 西北侧 | 118.521871152 | 28.654457167 | 1031 | |||
江山市贺村初级中学 | 西北侧 | 118.516227784 | 28.665808276 | 2489 | |||
八里坂村 | 西侧 | 118.519382062 | 28.646024302 | 775 | |||
淤前 | 西侧 | 118.508524479 | 28.643063143 | 1755 | |||
周家村 | 西侧 | 118.516957345 | 28.645573691 | 943 | |||
社屋前 | 西南侧 | 118.522729458 | 28.640144900 | 584 | |||
贺向棚 | 西南侧 | 118.515090527 | 28.634201125 | 1675 | |||
江山市第五中学 | 西南侧 | 118.505692067 | 28.622141913 | 3217 | |||
华塔 | 西南侧 | 118.513878169 | 28.622152642 | 2616 | |||
金交椅 | 东南侧 | 118.544390978 | 28.624169663 | 2634 | |||
东山头 | 东南侧 | 118.545807185 | 28.636185959 | 1897 | |||
新塘 | 东南侧 | 118.536430182 | 28.641207055 | 860 | |||
地表水 | 江山港 | 西侧 | / | 1138 | / | (GB3838-2002) 中的Ⅲ类标准 | |
声环境 | 所在地 | 厂界四周 | / | / | / | (GB3096-2008) 中的3类标准 | |
土壤 | 耕地 | 西南侧 | / | 96 | / |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标准限值 | |
松毛岗居民点 | 东侧 | / | 310 |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本项目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仅涉及设备安装,其影响范围小、程度轻、时间短。施工期产污环节主要是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考虑施工期环境影响微弱,本评价主要针对营运期影响进行分析
营运期: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加工工序(包括开料、裁板、雕刻、清边、压刨、刨料、锯料、砂光、精裁、锣铣、出榫、打眼、铣形、橱柜生产打磨、钻孔等)木屑粉尘和底漆打磨粉尘、胶类有机废气和油漆有机废气。经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预测,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经预测,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均能达到有效和规范的处置。
4、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运营期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详见下表2。
表2 项目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 控制对象 | 环境保护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废气 | 木屑粉尘 | 对房内各产生粉尘节点设置粉尘收集软管,收集后经一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按80%、除尘效率按90%计,未收集的粉尘约85%沉降在车间内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胶类废气 | 设置全密闭车间并对车间整体集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收集效率按95%、活性炭的吸附效率按80%计 | ||
打磨粉尘 | 设置单独的底漆打磨间,要求车间相对密闭并在每台打磨机及人工打磨工位上方设置集风罩,打磨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收集效率按90%、除尘效率按90%计,未收集的粉尘约85%沉降在车间内 | 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 |
油漆废气 | 对UV底漆房、PU面漆房和水性漆房分别进行整体抽风,各喷漆房晾干过程中集中收集的油漆废气与经水帘+水喷淋除漆雾及除湿后的油漆废气一并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收集效率按95%、废气的净化效率按90%计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
喷漆废水 | 经混凝沉淀+AO生化处理后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COD≤60mg/L) | |
噪声 | 设备运行噪声 | (1)平面布置合理布局,尽量将噪声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北侧厂房的中间位置,以减轻噪声对厂界的影响。(2)对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通过安装减震器、安装消声器、设置隔声室或通风隔声罩、包扎阻尼等方法做减震、消声、隔声处理;生产车间生产时尽量紧闭窗户。(3)源头控制:尽量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企业还需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设备因故障引起的高噪音;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严格执行生产制度,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体废弃物 | 一般工业固废 | 边角料、木屑、废砂纸、废包装材料、收集的木工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木工粉尘废布袋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危险废物 | 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收集的打磨粉尘、破损废包装桶、打磨粉尘废布袋和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地下水、土壤 | 环境风险物质泄漏 | ①通过优化工艺等,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及外排环境量(尤其是废气); ②项目喷漆房、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等基础严格按照重点防控区规定,一般固废暂存区参照一般污染防控区规定,办公区及其它与物料或污染物泄露无关的地区参照简单防渗区规定;根据分区防控措施相关要求,落实地面防渗措施; ③加强生产巡查,从生产、储存、运输等全过程控制物料跑、冒、滴、漏,一旦发现防渗层破损立即应急响应。 | |
环境风险 | 环境风险事故 | ①结合风险源状况明确环境风险的防范、减缓措施,环境风险监控要求。 ②按《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等文件建设事故应急池,应急池应确保事故废水有足够的容纳空间,并且需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主要风险源,提出设立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实现事故预警和快速应急监测、跟踪,提出应急物资、人员等管理要求。 ④其它风险防范措施(详见6.7风险防治措施小节中提出的具体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鲁工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烤漆门、5万套免漆门、500套橱柜、500套整木家居、2000平方米木饰面生产线项目位于江山市贺村镇贺辉路14-4号,租用江山市振宝门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设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周边矩形5km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以及利益相关者。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①营运期环境影响问题;②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1年9月29日~2021年 10月19日)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表达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获取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8、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鲁工家居有限公司
地址:江山市贺村镇贺辉路14-4号
联系电话:13967024288
环评单位:江山市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通达路201号科创园2号楼406
联系电话:15857007532
建设单位:浙江鲁工家居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