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枫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张模压门片、3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10万套免漆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山枫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张模压门片3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10万套免漆门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山市凤林镇2007001区块

主要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江山枫尚木业有限公司项目使用江山市凤林镇2007001区块工业用地约6666平方米(约10亩),新增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建标准厂房3栋,其中1栋为两层楼)。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6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达到30张模压门片3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10万套免漆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包括卅二都村、卅二都小学、桃源村、桃源骨科医院、白沙村、白沙幼儿园、大悲山村、地山岗小学、地山岗村、凤林镇敬老院、双潭村、凤里村、凤溪村、凤林镇中心小学、凤林镇卫生院、凤林镇夕阳红托老院、凤林镇政府、凤林初级中学、凤祥村、高坂村;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江山港;地下水保护目标为场址及附近地下水体;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周边声环境、土壤。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木加工粉尘、胶水废气涂装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清运至江山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不直接对周边水体排放,不会污染地表水环境;项目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附近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可控。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木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胶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漆废气经过滤棉除漆雾后与固化/晾干废气汇合后经活性炭吸+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通至所在建筑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清运至江山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5、环境风险:企业需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设置应急池。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江山枫尚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张模压门片3万套实木复合烤漆门、10万套免漆门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江山市凤林镇2007001区块,项目建设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公示时间:20211129日~20211213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浙江省政务网(http:// www.zjzwfw.gov.cn)公示、要环境保护目标张贴公示两种形式。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若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相关内容或进行咨询,查阅和咨询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江山枫尚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山市凤林镇2007001区块

 

联系人:       周元伟                 联系电话:          13905701039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江山市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云鑫

联系地址:  江山市虎山街道通达路2012号楼406      联系电话:15857007532

    3.环保主管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人: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4031913

                                      

公告发布单位:江山枫尚木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