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套木质防火门、5万套免漆门、1.5万套烤漆门、20万张人造板、500套整木家居、20000m2免漆大板、10万套木制工艺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江山市贺村镇十里牌29-14号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8471.8m2,依托现有项目公用实施,实施年产1.5万套木质防火门、5万套免漆门、1.5万套烤漆门、20万张人造板、500套整木家居、20000m2免漆大板、10万套木制工艺品生产线技改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包括贺村镇、清湖镇、虎山街道3个镇区,路口村、祝家坂村、毛塘村、大贤板村、贺村镇区、狮峰村、溪淤村、坞里村、马田坂村、荷塘村10个行政村,江山中专育仁卫生专业学校、江山市贺村镇第一小学3个学校,贺村中心医院、贺村镇第二人民医院2个医院;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南侧江山港;地下水保护目标为场址及附近地下水体;其他保护目标包括项目周边声环境、土壤。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木工粉尘、打磨粉尘以及胶水、油漆等有机废气,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采取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帘吸收废水和生活污水,水帘吸收废水经芬顿+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对周边水体排放,不会污染地表水环境;项目做好防腐防渗措施,正常工况下不会对附近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事故风险可控。综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木工粉尘经中央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打磨柜(滤袋除尘)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胶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漆废气UV底漆油漆废气经过滤棉除漆雾、PU底漆油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水性面漆油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材料除漆雾后与固化/晾干废气一并经除湿+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纳管;水帘吸收废水经芬顿+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固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5、环境风险:企业需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设置应急池。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项目事故风险可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中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木质防火门、5万套免漆门、1.5万套烤漆门、20万张人造板、500套整木家居、20000m2免漆大板、10万套木制工艺品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江山市贺村镇十里牌29-14号,利用现有空置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设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等。公示时间:2022年1 月11日~2022年1月25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浙江省政务网(http:// www.zjzwfw.gov.cn)公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张贴公示两种形式。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若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相关内容或进行咨询,查阅和咨询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中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山市贺村镇十里牌29-14号
联系人:毛林君 联系电话:139 0570 114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江山市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通达路201号2号楼406
联系人:谢云鑫 联系电话:15857007532
3.环保主管部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人: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4031913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中鸿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