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碳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碳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锂电池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区)EN21-1区块

3)行业类别: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

4)建设内容:项目选址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区,新增用地313.9亩,新增建筑面积250902实施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实现销售收入820000万元,利润246735.57万元,税金42678.64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要素

坐标

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规模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X/m

Y/m

环境空气

651384.00

3167018.00

陈塘村

陈塘边

SW

~65

~239户(623人)

居住区

(GB3095-2012)二级

651655.00

3166218.00

陈塘坞

S

~585

650403.00

3166405.00

山塘村

山塘

SW

~1055

1110

居住区

649478.00

3166681.00

康庄

SW

~1875

465

651213.00

3168196.00

东山头村

东山头

NW

~750

831

居住区

651517.00

3167603.00

环山

NNW

~100

744

650204.00

3168921.00

新塘

NW

~1890

422

652971.00

3166426.00

读溪口

读溪口

SE

~1125

417户(1473人)

居住区

653364.00

3166594.00

东山

ESE

~1285

653159.00

3166366.00

宅阳

SE

~1350

652322.00

3166977.00

象鼻嘴

ESE

~360

653496.00

3168549.00

和睦

瓦窑

NE

~1940

960户(3061人)

居住区

653113.00

3167733.00

山根

NE

~1295

653491.00

3167609.00

陆家

NE

~1545

653612.00

3167984.00

和睦

NE

~1850

653883.00

3167443.00

平塔山

NE

~1875

652011.00

3168333.00

坟山垄

NE

~985

650122.00

3165228.00

通贤

通贤

SW

~2200

909

居住区

651196.58

3165463.65

达山底

SW

~1375

649665.00

3165523.00

新庄村

SW

~2415

653473.00

3165626.00

东儒村

东儒村

SE

~2050

755户(2709人)

居住区

652615.00

3164725.00

山垄村

SE

~2245

声环境

651384.00

3167018.00

陈塘村

陈塘边

SW

~65

~80

居住区

(GB3096-2008)2

651517.00

3167603.00

东山头

环山

NNW

~100

~12

居住区

地表水

/

/

江山港

W

~3.2km

中河

/

(GB3838-2002)III

土壤

651384.00

3167018.00

陈塘村

陈塘边

SW

~65

~80

居住区

(GB36600-2018)二类用地标准

651517.00

3167603.00

东山头

环山

NNW

~100

~12

居住区

200m范围内空地

(GB15618-2018)1


厂界及厂界范围200m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废气因子主要为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

废水主要为公用工程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等。

该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分散釜、喷雾干燥机、碳化回转窑、破碎机、振动筛、批混机、包装机、输送泵、冷却塔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8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预计项目实施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收尘、一般包装材料、废机油等。废机油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收尘返回生产。只要企业认真落实上述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则该企业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收集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有关要求

废水处理系统

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送江山市第二污水处理

废气

废气收集系统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艺废气

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碳化烧结废气经焚烧装置处理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执行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分类收集处置

设置固废暂存库,分类存放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其他

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应急池一座。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

绿化等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区)EN21-1区块。项目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并符合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规划环评的要求。

本项目主要生产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223日~202238日(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浙江碳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手机:15712075395

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                  邮编324123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手机:13396706643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A604           邮编:310004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电话:0570-4031913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碳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日期:2022222

公示时间:2022223日~20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