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吨/年锂电池用粘结剂(ZONE)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0000吨/年锂电池用粘结剂(ZONE)项目

(2)建设地点: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

(3)行业类别: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4)建设规模:项目拟在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W23-2地块进行建设,本项目新征土地18.3亩。项目购置反应釜、冷凝器、输送泵等设备建成50000吨/年锂电池用粘结剂(ZONE)项目。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1000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规模

保护级别

X/m

Y/m

环境空气

668703.82

3186804.65

一都江村

SW

~1328m

~567户

(GB3095-2012)二级

667301.29

3188270.97

余航村

NW

~2460m

~780户

669973.88

3188031.98

东华村

枫根

NE

~690m

~808户

670591.42

3187945.88

里塘坞

NE

~1050m

671145.72

3188573.20

上尖

NE

~1800m

671007.55

3188081.18

田边

NE

~1455m

672147.07

3187436.95

西垄村

E

~2400m

~200户

670296.90

3185265.03

下村

S

~2100m

~30户

671346.01

3185091.38

达埂

SE

~2700m

~100户

666240.94

3186402.14

望江小区

NW

~2500m

~510户

668221.00

3186835.00

一都江中心小学

SW

~1460m

~308人

声环境

/

(GB3096-2008)3类

地表水

/

/

江山港

W

~2900m

中河

(GB3838-2002)III类

/

/

清阳殿溪

W

~1340m

小河

地下水

/

/

/

/

/

/

(GB/T14848-2017)III 类

土壤 

669973.88

3188031.98

东华村

枫根

NE

~690m

~30户


1000m范围内耕地、园地

GB15618-2018基本项目中“其他”类风险筛选值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锂电池用导电粘结剂生产线废气因子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异氰酸酯类等。根据预测,在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

废水主要为公用工程废水,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废气吸收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等等。

该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反应釜、输送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预计项目实施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叠加本底值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只要企业认真落实上述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则该企业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收集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直接排放标准

废水处理系统

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

废气

废气收集系统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工艺废气

工艺有机废气经冷凝+树脂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执行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分类收集处置

设置固废暂存库,分类存放。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其他

事故应急措施

设事故应急池一座。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的建设,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性

绿化等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于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东部工业片区。项目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并符合江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规划环评的要求。

本项目为项目主要生产锂电池用导电粘结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管经理/13867002608

地址:江山市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                  邮编:324123

环评单位: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18248648048

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169号汇金国际A604           邮编:310004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0-3890106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研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