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t双乙酸钠、8000t冰醋酸、5000t氯化钙、5000t氯化镁、5000t碳酸钙、47000t建材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00t双乙酸钠、8000t冰醋酸、5000t氯化钙、5000t氯化镁、5000t碳酸钙、47000t建材添加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区

建设规模:浙江省江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现拟总投资11601.51万元,在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区W5-2#区块新征30.06亩土地,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建设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实施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彭里98号的老厂区整体搬迁入园,建设形成年产10000t双乙酸钠、8000t冰醋酸、5000t氯化钙、5000t氯化镁、5000t碳酸钙、47000t建材添加剂(含混凝土高性能聚羧酸减水剂10000t、混凝土泵送剂32000t、水泥助磨剂5000t)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及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名称

UTM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环境空气

666664.12

3186202.89

上余镇大溪滩村

居民

(GB3095-2012)二级

SW

2380

666357.66

3186428.11

上余镇望江村

居民

SW

2580

668247.18

3186795.45

江山市一都江小学

师生

SW

715

668321.77

3186749.96

上余镇一都江村

居民

SW

690

666572.96

3189486.99

上余镇五程村

居民

NW

3055

667530.87

3188722.53

上余镇余航村

居民

NW

1835

670292.08

3187538.38

上余镇山头村

居民

NE

1380

670226.93

3185337.98

上余镇木车村

居民

SE

2350

670408.37

3188351.50

后溪镇东华村

居民

NE

590

地表水

江山港

水体

(GB3838-2002)Ⅲ类

W

2130

清阳殿溪

水体

W

590

地下水

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

(GB/T14848-2017)Ⅲ类

/

/

声环境

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GB3096-2008)3类

/

/

土壤

668247.18

3186795.45

江山市一都江小学

师生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SW

715

668321.77

3186749.96

上余镇一都江村

居民

SW

690

670408.37

3188351.50

后溪镇东华村

居民

NE

590

1000m范围内耕地、园地

(GB15618-2018)表1中的“其他”

/

/

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全部,占地范围外1000m范围内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主要废气污染因子为主要为醋酸、丙烯酸、巯基丙酸、巯基乙酸、单体废气、粉尘等。项目废气采用多级冷凝、喷淋等处理后达标排放。根据预测表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周边大气环境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本项目废水经厂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废水量在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之内,对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影响不大,当出现事故性排放时,事故排放的废水接入事故应急池,待污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后,重新处理至达标。因此,事故排放时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影响。

由于污水不排入内河,因此在正常生产和清污分流情况下对园区内河基本无影响。

(3)固废

废液、废包装材料等均属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在各类废物得到有效处置的情况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等,其噪声源强在70~88dB之间,项目噪声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较小,仍可以维持现状,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气:项目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醋酸、丙烯酸、巯基丙酸、巯基乙酸、单体废气、粉尘等,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冷冻、喷淋吸收和活性炭吸附处理,粉尘废气采用喷淋吸收、布袋除尘处理。

(2)废水:项目工艺废水产生于氯化钙和氯化镁的蒸发浓缩工序;公用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系统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氨氮、盐份等。废水经收集后采用“物化+生化”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8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废液、废包装材料等均属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

(5)地下水和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腐防渗,并强化应急响应等手段,从源头防止项目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通过采用加强物料贮存管理,工艺上设置DCS控制系统、定期维修,紧急时停产修复,设消防及火灾防范及报警系统,落实事故废水收集措施并采用事故应急池贮存等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区,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并符合江山市域总体规划、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项目从事双乙酸钠、冰醋酸、氯化钙、氯化镁、碳酸钙和建材添加剂的生产,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新增废水总量拟通过市场交易解决,新增VOCs和烟(粉)尘总量拟通过区域调剂解决,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因此,企业应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保管理。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意见反馈途径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自厂界外延)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本次网上公示网址为:  http://qzjs.zjzwfw.gov.cn/col/col1460398/index.html         

公众意见征求期限为2022年 4 月 21 日~2022年 5 月 6 日。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环保管理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0-3890106

(2)建设单位:

浙江省江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冯/13967003650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彭里98号    邮编:324199

(3)环评单位:

杭州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郭/0571-86637566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165路复地北城中心1010室    邮编:310000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省江山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