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超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绿色环保型纺织日用原辅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5万吨绿色环保型纺织日用原辅料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性质:新建

4行业类别: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

5建设单位:浙江超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18

7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12031.39万元,于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18新征土地25,新增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用于实施年产3.5万吨绿色环保型纺织日用原辅料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7342万元,利润3561.47万元税金2523.73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名称

UTM坐标

保护对象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最近距离

规模

保护级别

X/m

Y/m

行政村

自然村

环境空气

668208.38

3186817.16

一都江中心小学

SW

~1000m

~535

(GB3095-2012)二级

668026.33

3186493.33

一都江村

SW

~1075m

~567户,1961

666877.29

3187813.56

余航村

航头村

WNW

~1040m

~7802670

667220.53

3188233.73

大桥

NW

~895m

667245.62

3188822.08

渡船头

NW

~1205m

668394.39

3189729.06

余家村

NE

~1585m

670154.88

3188024.88

东华村

SE

~1600m

~8082828

670628.51

3187953.96

里塘坞

SE

~2274m

671267.05

3188667.69

上尖

NE

~2856m

671063.35

3188048.05

田边

E

~2670m

670347.66

3187529.05

上呦头

SE

~2025m

671104.17

3189111.26

下尖

NE

~2910m

671130.66

3189586.20

高墈头

NE

~3148m

666073.30

3186349.49

望江村

SW

~2308m

~5101785

665669.63

3188803.73

五程村

NW

~2015m

~9743278

665943.75

3186412.41

上余初级中学

SW

~2556m

~700

669806.53

3190298.37

后溪中学

NE

~2765m

~1500

地表水

/

/

江山港

WNW

~1.6m

中河

(GB3838-2002)III

/

/

青阳殿溪

W

~140m

小河

地下水

厂区周边20km2的地区

(GB/T14848-2017)III

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

(GB3096-2008)3

风险

厂区及周边5km范围内,详见表6.4-3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因子主要为异丙醇、醋酸、甲醇和非甲烷总烃,以及少量的硫酸雾和三氟甲磺酸。根据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该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满足功能区类别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公用工程废水。主要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可用于洗桶及设备清洗)、实验室洗瓶废水、回收产品桶洗桶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

本项目拟建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物化+生化”的处理工艺,具体为“混凝气浮一体化处理+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UASB+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强化反应池+终沉池”,可将项目废水处理达相关纳管标准。项目废水(生活污水除外)厂内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相关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相关纳管标准后,与污水站清水池出水一并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不直接向周边地表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反应釜搅拌机、输送泵、真空泵等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0~85dB之间,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屏蔽、衰减作用后,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预计项目实施后公司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滤布、废滤袋、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生化污泥、产品回收桶内衬、化验室废液、中和滤渣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保部门定期清运。只要企业认真落实上述各固废的处置措施,则该企业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分类

措施名称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废水收集、清污分流措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收集采用架空管道或明沟明管。

废水纳管标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新扩改)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限值。

废水处理系统

项目废水(生活污水除外)经厂内自建污水站预处理达相关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相关纳管标准后,与污水站清水池出水一并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江山市鹿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废气

废气收集系统

采用废气管道等措施进行收集。

1、工艺废气: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异丙醇和醋酸参照执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允许排放速率标准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公式进行计算。

2、污水站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厂内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工艺废气

1、 甲类车间废气: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2、 丙类车间1废气: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3、 丙类车间2废气:一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4、 污水站、危废仓库及打料间废气: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15m高排气筒。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分类收集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于按照规范建设的危废暂存库内,分类、分质存放,并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保部门定期清运。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18号,主要生产洗涤剂、除油剂和皂洗剂等日用化学品,以及抗静电剂和柔软剂等纺织助剂,产品附加值高。项目建设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衢州市江山市上余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江山市域总体规划、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化工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以及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等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新增的废水量、CODCr、氨氮VOCs总量通过区域削减替代解决,符合总量控制原则。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不大,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评价范围5km×5km(拟建地为中心,主导风向为主轴)矩形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20519日~20220601日(10个工作日)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2)建设单位:

浙江超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总/13915560069

联系地址: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东区)兴工八路18号   邮编324123

3)环评单位

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18258209341

联系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169汇金国际A604室      邮编:310006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超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公告发布日期: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