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溪排土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江山市坛石镇上溪村

项目名称:上溪排土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N7723 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规模:浙江省江山市大陈乡乌龙村铁锤山水泥用灰岩矿建设项目位于江山市大陈乡乌龙村、红星村、灵泉村,该项目于202211月取得了环评批复(衢环江建〔2022)77号),该项目尚未实施开采。现因铁锤山矿山基建需求,需配套建设土石方排土场对矿山基建产生的剥离土进行堆放,本项目仅限于铁锤山矿山基建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土堆存,不涉及矿山开采尾矿堆存。该项目已通过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12-330881-04-01-324930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江山市坛石镇上溪村,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

功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

厂界距离

经度

纬度

脚坞村

118.571713

28.793858

集中居住区

居民

环境空气

二类区

西北

220m

里达岭村

118.571708

28.801614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北

800m

里坂

118.572106

28.811024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北

1770m

外坞

118.561941

28.794480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北

970m

张夫坛

118.557302

28.803224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北

1940m

香碓

118.557871

28.809747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北

2450m

上溪村

118.550732

28.795794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北

2170m

里坞

118.563013

28.791013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

970m

岗坞

118.560157

28.787232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南

1320m

陈家垄

118.555833

28.787943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南

1780m

冯村

118.558774

28.781194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南

1740m

面桶坞

118.566402

28.779724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南

1390m

西家坞

118.561938

28.777413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南

1890m

汪坞

118.553703

28.777849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南

2500m

古塘坞

118.554084

28.772909

集中居住区

居民

西南

2860m

白马岗

118.572253

28.772694

集中居住区

居民

2040m

岩下上村

118.581339

28.776359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南

1450m

周家山

118.597388

28.774255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南

2790m

地坞

118.599353

28.778405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南

2520m

店垄

118.599505

28.782606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南

1500m

岩下村

118.587019

28.784498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南

2250m

外达岭村

118.579562

28.794909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北

290m

塘清坞

118.587813

28.793933

集中居住区

居民

1150m

竹余

118.599238

28.792632

集中居住区

居民

2230m

乌龙村

118.588945

28.808571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北

1580m

南蕉村

118.596981

28.807875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北

1640m

红星村

118.600592

28.811606

集中居住区

居民

东北

319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为减缓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各个产尘环节采取洒水降尘(设置洒水车1辆定时洒水);车辆减速慢行;在项目入场处设置车辆清洗系统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弃土及时摊平、压实;加强场区周边绿化。经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场区内雨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排放

3、噪声影响分析

场区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分类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效益

废气

排土场扬尘

颗粒物

喷雾洒水抑尘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汽车运输扬尘

颗粒物

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过程密闭,车辆定期冲洗,进场出场时轮胎过水清洗

弃土卸车扬尘

颗粒物

洒水抑尘

废水

排土场雨水、洗车废水

CODCrNH3-NSS

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排放

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

设备运行

设备噪声

合理布局,加强管理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

设备检修

废机油

合理储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上溪排土场项目的实施符合《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江山市相关规划的要求,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区域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只要建设单位能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使废、噪声达标排放,并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只要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环保管理,在现有厂区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上铺

联系人:陈文杰

联系电话:1570002810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东方茂商业中心26A10

联系人:余鎏青

联系电话:15557502083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单位地址: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0-4031913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江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