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25-16152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局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江山市大桥镇黄石村刘茗水户屋后崩塌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 工程 |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专家论证 | 2024年1-4月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专家论证等前置程序工作; 2024年5月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