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3481/2025-16151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 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江山市农村小规模学校撤并 | 江山市教育局 | 江山市教育局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37 号)、浙江省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 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1.调研分析(2025年2月-3月) 2.方案制定(2025年4月) 3.公众参与、风险评估(2025年5月) 4.专家论证、集体讨论(2025年5月) 5.按计划撤并(2025年7月-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