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25-16138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依浙江宝威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根据《江山市中心城区JS-ZXCQ-8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我局同意对浙江宝威电气有限公司位于江山市清湖街道路口村路口自然村137号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作如下变更:
浙(2024)江山不动产权第0012188、0012189号所登记土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为容积率≥2.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占出让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城南工业园SPHZ-09-01、SPHZ-09-0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调整为建筑限高≤40米。
为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品位,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或电话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9日
联系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园山海路15号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
联系电话:0570-422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