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93573G/2025-16138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江山市市域村庄布点规划(修编)》已获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现予以公布。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引导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集约配置,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为乡村振兴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和农民建房提供支撑,更好地落实传导《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特制定《江山市市域村庄布点规划(修编)》。
二、村庄布点规划
1.规划范围。为江山市行政辖区,市域面积约2019平方公里,下辖11镇5乡3街道,分别为贺村镇、峡口镇、上余镇、四都镇、坛石镇、大桥镇、新塘边镇、长台镇、石门镇、凤林镇、廿八都镇、大陈乡、碗窑乡、张村乡、塘源口乡、保安乡、双塔街道、虎山街道和清湖街道。
2.规划期限。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相一致。
3.行政村分级规划。本次规划确定18 个中心村、240 个基层村。
4.行政村分类规划。本次规划确定集聚建设类村庄13个、城郊融合类村庄70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9个、整治提升类村庄136个、搬迁撤并类村庄29个。
5.自然村分类规划。本次规划确定适建村310个、限建村1375个、禁建村11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