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3XN/2025-16114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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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本市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牵头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衢州市下拨和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督促、检查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对我市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3.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7.组织执行上级应对灾害指挥机构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预算、局属应急指挥中心预算和局属应急事务中心单位预算。
内设办公室(挂法规科牌子)、综合管理科(挂应急预案管理科牌子)、应急救援科(挂火灾防治管理科牌子)、行政审批服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基础科等6个科室;下属事业单位3个,即江山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江山市应急指挥中心和江山市应急事务中心。核定编制37名(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10名),实有在职人员3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1人,编外用工7人。
二、2025年江山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264.72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2264.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1.37万元,下降6.27%,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4.72万元(上年结转102.58万元),占100.0%。
(三)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2264.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51.37万元,下降6.27%,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6.6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99.97万元,占39.7%;日常公用支出124.37万元,占5.5%;项目支出1240.38万元,占54.8%。
年终结转结余102.58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4.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264.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8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6.63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64.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16.58万元,下降26.5%,主要是人员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05万元,占4.3%;卫生健康支出57.2万元,占2.5%;住房保障支出92.84万元,占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6.63万元,占89.0%。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1.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医疗费、体检费、节日慰问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5.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2.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2.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76.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50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3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办案经费、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等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4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等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9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专项等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490.38万元,主要是主要用于非煤矿山数字化建设运维、“条抓快统”应急管理模块建设、“010”地下空间运维费、省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建设等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15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消防专项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15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救助专项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3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补助。
(六)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4.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4.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减少31.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6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外商投资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减少51.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以及所属江山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队、江山市应急指挥中心和江山市应急事务中心等4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9.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7万元,减少16.57%,主要是机关运行经费的定额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应急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4.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山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应急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240.3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 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反映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方面的支出。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