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020201/2025-16085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市红十字会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红十字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红十字会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贯彻中国红十字会和浙江省红十字会、衢州市红十字会人道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乡镇、街道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各项人道工作。
2、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依法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组织社会力量,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4、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参加意外伤害和大的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5、发展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组织开展义务服务。
6、协助政府开展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
7、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
9、战时依据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履行职责,进行战地救助工作。
10、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红十字会预算包括江山市红十字会本单位预算。
二、2025年江山市红十字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295.70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收入预算29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5万元,下降1.61%,主要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等有所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5.7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三)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支出预算29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5万元,下降1.61%,主要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等有所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7.93万元,占36.5%;日常公用支出8.77万元,占3.0%;项目支出179.00万元,占60.5%。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5.7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95.7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9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5万元,下降1.61%,主要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等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41万元,占94.5%;卫生健康支出6.40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9.89万元,占3.3%。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89.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7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及基地建设、红十字救援队经费、生命关爱人道慰问金、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生命教育体验运行经费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
(六)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70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07.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红十字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市外红会来江公务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红十字会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13万元,下降19.54%,主要是厉行节约。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红十字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红十字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2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79.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反映政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