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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委社会工作部 成文日期: 2025-02-25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社会工作部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是市委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负责社会工作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的调查研究等;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等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统一领导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等;指导全市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等;负责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等;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预算包括:部机关本级预算、江山市社会治理中心预算。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核定行政编制9名,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0人。江山市社会治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实有人员11名,编外用工4人(不含劳务派遣)。

二、2025年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支总预算3717.53万元。 

(二)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收入预算3717.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22.71万元,增长20.1%,主要是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新成立,人员增加,2025年编制了项目经费,2025年个别项目省补资金增加及2024年的省补资金项目结转。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70.53万元(上年结转42.00万元),占53.0%;政府性基金收入1747.00万元(上年结转147.00万元),占47.0%。

(三)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支出预算3717.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22.71万元,增长20.1%,主要是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新成立,人员增加,2025年编制了项目经费,2025年个别项目省补资金增加及2024年的省补资金项目结转。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2万元、农林水支出85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8万元、其他支出1747.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37.56万元,占14.5%;日常公用支出46.45万元,占1.2%;项目支出3133.52万元,占84.3%。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17.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970.53万元、政府性基金1747.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4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0.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2万元、农林水支出85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8万元、其他支出1747.00万元。

(五)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0.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70.69万元,增长31.3%,主要是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为2024年新成立,人员增加,2025年编制了项目经费,2025年个别项目省补资金增加及2024年的省补资金项目结转。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49万元,占44.5%;科学技术支出90.50万元,占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4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30.82万元,占1.6%;农林水支出857.30万元,占43.5%;住房保障支出61.58万元,占3.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95.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经费支出和部门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4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部门日常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治理中心运转等。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 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35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类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42万元,主要用于两新组织党建等项目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90.5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奖补等项目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5.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7.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0.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857.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社区)网格员报酬及奖励资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58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4.01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53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46.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4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2.02万元,增长9.5%,主要是2024年项目结转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1747.00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16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社区)网格员报酬、奖励及培训资金支出。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4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等支出。

(八)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因我部于2024年上半年新成立,无上年预算数,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按实际发生结算,并未真实的反映全年数。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增加主要原因是我部于2024年上半年成立,无上年全年预算数。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无上年预算数。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6.45万元,增长100.0%,主要是我部于2024年上半年成立,无上年全年预算数。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9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中共江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133.52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 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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