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110R/2025-16067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发文机关: | 石门镇 | 成文日期: | 2025-02-21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
二、2025年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4017.70万元。
(二)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4017.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455.87万元,下降26.6%,主要是2024年有生猪养殖场关停补助资金1468.73万元,2025年没有该项目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6.3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32.3%;其他收入2721.35万元,占67.7%。 (三)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4017.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减少1455.87万元,下降26.6%,主要是2024年有生猪养殖场关停补助资金1468.73万元,2025年没有该项目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42.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3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51.34万元,占36.1%;日常公用支出161.36万元,占4.0%;项目支出2405.00万元,占59.9%。
(四)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6.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96.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36万元、农林水支出233.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42万元。
(五)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6.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58.02万元,下降62.47%,主要是2024年有生猪养殖场关停补助资金1468.73万元,2025年没有该项目预算,以及义务兵优待金、村干部报酬等项目的预算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范围。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23万元,占5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76万元,占10.6%;卫生健康支出80.36万元,占6.2%;农林水支出233.57万元,占18.0%;住房保障支出143.42万元,占11.1%。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01.2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1.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5.9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3.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33.5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相关的基本支出。
(7)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3.4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六)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96.3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122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7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4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82万元,下降18.24%,主要是政府过紧日子,压减开支。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3.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8.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405.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