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81MB1581521Y/2025-16069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2-14
发文字号: 江退役军人局〔2025〕4号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质量与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中心)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强化全过程记录管理。相关科室(中心)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项档案,完整保存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可查询。


附件:2025年度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2025年度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接收安置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接收单位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7号)

需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接收安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