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MB1581521Y/2025-1606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发文字号: | 江退役军人局〔2025〕4号 |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质量与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度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科室(中心)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强化全过程记录管理。相关科室(中心)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项档案,完整保存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可查询。
附件:2025年度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2025年度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接收安置 | 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接收单位 |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7号) | 需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接收安置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