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20201/2025-160626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市委统战部 成文日期: 2025-02-20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委统战部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各项精神;

2、开展参政议政工作;

3、开展民主监督工作;

4、开展社会服务咨询工作;

5、开展以祖统为重点的海外联谊工作;

6、做好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

7、做好本党派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8、指导本党派的组织生活;

9、联系本党派党员及社会联系人士;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预算包括:机关本级单位预算。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核定编制2名(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0名),实有在职人员1人,退休人员1人。

二、2025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收支总预算45.72万元。

(二)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收入预算4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3万元,增长2.76%,主要是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2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支出预算4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3万元,增长2.76%,主要是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79万元,占63.0%;日常公用支出3.93万元,占8.6%;项目支出13.00万元,占28.4%。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5.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

(五)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3万元,增长2.76%,主要是预算安排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3万元,占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2.10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占7.6%。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5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活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0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4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72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8.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安排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江检查指导工作和招商引资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本单位无保留公务用车,故无此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3万元,下降13.82%,主要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江山市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3.0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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