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882Y/2025-16042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机关: | 江山经济开发区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江山市液化气储配站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征求公众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江山市液化气储配站项目
建设单位:江山多娇能源有限公司
拟建设地址:江山经济开发区莲华山工业园ES13-2区块
二、评估主体单位
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评估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刚诚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江山市锦绣大道8幢7楼(华达峰景大厦)
联系方式:廖先生 0570-4027775
邮箱:262530789@qq.com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周边所涉及的利益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2)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在哪些方面;(3)对项目持何种态度;(4)有何意见和建议;(5)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