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20201/2025-16033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文机关: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2-13

关于2023年度江山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按照《中共江山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形成了《关于2023年度江山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不含金融企业,下同)

2023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合计604.82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203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根据国土变更调查数据,2023年末全市土地总面积约302.86万亩,其中国有土地24.78万亩。我市矿藏以非金属矿为主,其中水泥用灰岩、萤石等具有一定优势。全市目前在册采矿权15个,探矿权4个。全市水资源总量17.5亿立方米。森林面积199.26万亩。湿地总面积为1138亩,其中国有面积1084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把准提效益、搞建设“方向盘”,助推国企经营发展。一是资金保障能力逐步增强。2023年,在整体融资环境趋紧的背景下,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着力推进市属企业融资工作。市国资公司成为衢州唯一一家主体信用AA+县级国企。全年国资系统融资新增额不断增长,有力支撑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国企项目建设扎实推进。2023年,全市国资国企开工项目共73个,实际完成投资68.98亿元,全市国企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中开工建设(含续建、新建)50亿元以上项目1个、20亿元以上项目3个、10亿元以上项目4个、亿元以上项目42个。三是国有资产实力不断壮大。加快推进注资赋能工作,有效做大国有资产。截至2023年底,全市国企资产规模达到604.82亿元,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高,资产整体情况良好。

2.激活抓改革、促发展“主引擎”,强化国资国企管理。

一是国资国企改革平稳推进。2023年,顺利完成农投集团、文旅集团和国控集团组建,形成了以市国资公司为母公司,六大集团为子公司的“1+6”市属企业运营架构体系。二是国企治理水平稳步提高。扎实开展国企管理规范化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各国企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突出党的建设和经营绩效导向,健全市属企业综合考核办法及指标体系。全面完成18家镇属企业整治,整改问题49个,建立完善内控制度41项。持续推进数字赋能智治,“资金池”应用系统接入国企74家,实现资金监管实时掌控。三是项目管理能力不断提升。认真开展全市国资项目盘子编排。积极实施“引进来”战略,与浙江城燃集团、杭州热联集团等合作,实现贸易收入6亿元以上。结合人大对国企监督“123”工作机制,对国资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和双报备工作。四是国企服务大局积极有为。加强与上级产业基金合作,多方筹措资金,配合完成招商引资工作。通过搭桥资金帮助企业转贷10.75亿元,节省成本约296.82万元,有效破解企业转贷难、贵问题。推动国资国企积极投入老旧小区改造、民生保障等工作,城投集团完成23个社区充电桩建设等民生项目。

3.聚焦优作风、强队伍“核心点”,做优党建人才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2023年,全面推进国企系统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全企一体、双融共促”工程等国企党建专项工作,加强国企党建“双强”指数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严格落实国企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宣传报道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清廉示范点“1+5+N”三级联创,创成衢州市级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1个。配齐纪检监督力量,加强国企内部执纪监督。利用江郎山下话家风、廉洁文化阵地等载体,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三是切实优化国企人事管理。全面完善国企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建立衢州各县(市、区)首个国企人事管理系统。推动市属企业职工薪酬体系改革,优化国企经营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加绩效年薪比例,对国企财务总监等特殊人才实行契约化管理。四是建优建强国企人才队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导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人。建立完善挂职锻炼、短期培训、项目专班等培养机制,累计开展各类培训48次,新取得中级职称以上人员15人,副高级职称3人,培养后备干部20余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关注重点领域资产,助力保障民生发展。通过多部门协作开展信息比对,继续做好养老托育机构减租工作。开展水利基础设施的清查入账工作,厘清各类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的权属情况和以前年度入账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入账或更正资产类别。加强重点项目废弃石料处置管理,组织乡镇(街道)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明确项目废弃石料处置交易方式、交易流程和工作职责等。

2.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对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督促资产接收单位做好入账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根据“财会监督年”工作安排,组织开展资产处置工作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依托“资产云”平台完善备案流程,要求各单位在账务核销前进行资产处置合同和收入收缴情况备案,形成监管闭环。将资产配置预算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进一步规范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数量和价格上限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全面完成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被省财政厅评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3.推动闲置资产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文件精神,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重点开展不动产清查,持续推动经营性房产归集管理。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停车共享“小切口”项目,共开放停车位972个,该项目被评为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优秀实践案例。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精神,在虚拟公物仓管理模块建设基础上,谋划“虚拟仓+实体仓”管理模式,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是加强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建设用地复垦和垦造耕地等项目。做好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加快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工作,加强低效用地再开发和闲置土地处置。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91宗,共计3345亩。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287亩。积极开展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江山市在册矿山均按要求建立基金账户纳入监管。

二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聚焦项目建设、关注群众需求、筑牢安全防线,抢抓机遇,主动担当,全力挖掘水利高质量发展破局关键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致力全域河湖整治,有效改善农田灌溉,在水源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方面均取得重大成绩。成功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荣获2023年度全省和衢州市水利工作综合绩效考评优秀县市称号。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年共审批或备案水土保持方案109个。

三是加强森林、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和利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实施荒山造林和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国家造林任务5278亩、森林质量提升1558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有序推进樱花种植园建设和乌木山区域生态修复项目。结合“浙林碳汇”扩绿增汇主题,公布第一批互联网县级义务植树基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防火巡查和野外火源管控。开展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和打孔注药,完成松木清理42674吨、打孔注药4.5万亩。积极推进江郎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成果已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根据国家林草局的形式审查意见,补充完成江郎山景区旅游交通专题研究、廿八都—浮盖山索道涉及江郎山风景名胜区选址论证报告。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内的生物多样性监测。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企经营绩效

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围绕能源水利、交通物流、文化旅游等核心板块,推进产业公司组建,加快新赛道布局和新动能培育,增强国企核心竞争力。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全力抓好资金要素保障。持续推进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激励,最大程度调动企业积极性。始终坚持党建统领,持续推进清廉国企、“三支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培育“担当、创新、清正”的国资国企新风尚。

(二)不断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继续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相结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资产配置限额管理。平稳推进资产共享云上线运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公物仓建设,实行“虚拟仓+实体仓”管理模式,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公物仓管理体系,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在交通基础设施全面入账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入账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行业特点突出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

(三)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促进资源开发利用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提升挖潜增效能力,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效能,不断提高批而未供建设用地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开展储量调查,摸清资源“家底”。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完善林长护林机制。加大饮用水保护力度,全力保障水质安全。守牢耕地红线,优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保障乡村振兴用地,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